中国对欧盟政策文件(全文)
四、扩大防务安全领域合作 加强中欧防务安全领域各层级人员交往,扩大双方务实合作领域和范围,完善安全政策对话机制,为逐步提升对话层级创造条件。 欧盟应早日解除对华军售禁令。 五、恪守一个中国原则 台湾问题事关中国核心利益。一个中国原则是中欧关系的重要政治基础。妥善处理台湾问题关系到中欧关系的长期稳定发展。中方赞赏欧盟及其成员国恪守一个中国原则,希望欧方尊重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的重大关切,反对任何形式的“台湾独立”,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大业,慎重处理涉台问题: ——欧盟及其成员国与台交往应严格限制在非官方和民间范畴,不允许台政要以任何借口赴欧盟及其成员国活动,不与台当局进行任何形式的官方往来或签署任何官方协议。 ——要求欧盟及其成员国不支持台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 ——要求欧盟及其成员国不售台武器和可用于军事目的的设备、物资及技术,不与台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交流与合作。 六、鼓励港、澳与欧盟合作 中国中央政府支持和鼓励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按照“一国两制”方针和两个基本法的规定,与欧盟及其成员国开展互利友好合作。 七、妥善处理涉藏问题 中方赞赏欧盟及其成员国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分、不支持“西藏独立”的立场。欧方应本着尊重中国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和不干涉内政的原则,妥善处理涉藏问题,不允许达赖集团头目以任何身份和名义到欧盟及其成员国从事分裂中国的活动,不安排欧盟及其成员国官方人士同其进行任何形式的接触,不为“藏独”反华分裂活动提供任何便利和支持。 八、继续开展人权对话 中方愿在相互尊重和不干涉内政原则的基础上同欧盟继续进行人权对话,并在对话框架下开展人权合作,增进相互了解,为促进中欧关系发展、推动中欧人权事业共同进步发挥积极作用。欧方应同等重视包括公民、政治、经济、社会及文化权利和发展权在内的各类人权,客观公正看待中国人权状况,停止利用个案干涉中国司法主权和内政,为双方人权对话与合作创造良好气氛。 第四部分 经贸领域合作 中国视欧盟为最重要的贸易和投资伙伴之一,希望双方共同致力于推动中欧经贸关系长期稳定深入发展。 继续利用好中欧经贸高层对话、中欧经贸混委会等机制,发挥其协调政策、促进合作、解决双方关切的平台作用。 积极推动中欧投资协定谈判,并争取尽早达成一致,促进双向投资增长。尽早启动中欧自由贸易区联合可行性研究。 加强中欧在竞争政策领域的交流与合作,不断充实对话机制内容,落实相关合作文件,共同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推动形成良好市场竞争环境。 积极探讨中欧在发展合作领域互利合作的新模式。加强协调,积极推动世贸组织多哈回合谈判取得成功。欧盟应致力于通过对话与磋商解决中欧经贸摩擦,慎用贸易救济措施,为双方创造良好贸易氛围。加强中欧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领域的合作,利用现有各磋商机制,及时妥善解决双边贸易中出现的相关问题。将继续要求欧方放宽对华高技术产品与技术出口限制,促进和便利高技术产品与技术对华出口,释放双方高技术贸易的巨大潜力。加强中欧电子商务领域合作。 以中欧联合海关合作委员会机制为指导,修订并完善《中欧关于海关事务的合作与行政互助协定》和《中欧海关合作战略框架》,加强中欧海关在知识产权执法、供应链安全与便利、打击商业瞒骗和贸易便利化等领域的双边合作以及在多边框架下的协调。 |
- 2014-04-01习近平11天拉近中欧关系 “史无前例”微笑握手
- 2014-04-01关于深化互利共赢的中欧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全文)
- 2014-03-31习近平在比利时享最高礼遇 投书媒体阐中欧友谊
- 2014-03-31外媒:习近平为外报撰文力挺中欧合作
- 2014-03-29马拉松外交消除中欧分歧 德媒称中国灵活而强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