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今日资讯 > 正文

专家:日本质疑《开罗宣言》法律效力在国际社会讲不通

usa.fjsen.com 2013-12-01 09:26   来源:新华国际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北京12月1日电 (记者 朱永磊)“日本以《开罗宣言》不具备法律效力来质疑《开罗宣言》的国际法效力,是讲不通的。因为在一般的国际法教科书中,公约、条约、宣言、公报等都属于广义的条约,有其法律效力。”11月29日,在《开罗宣言》发表70周年来临之际,中国社科院日本研究所副所长、研究员高洪在接受采访时表示。

1943年12月1日,世界人民反法西斯战争走向胜利之际,中、美、英三国在埃及首都共同发表《开罗宣言》,确立了对日本的侵略罪行以及战后对日本的处理。1945年7月26日,三国首脑又共同发表《波茨坦公告》,再次明确宣告《开罗宣言》所规定的条款必须实施。

其中,《开罗宣言》规定,日本所窃取的中国领土如东北、台湾及澎湖群岛等应归还中国,其中当然也包括日本利用甲午中日战争之机窃取的钓鱼岛。在国际社会,《开罗宣言》也早已成为战后处理日本相关问题、建立国际新秩序的国际法准则。

然而,战后的日本一直存在否定历史、否定《开罗宣言》精神的思想。近年来,其国内右翼势力更是动作频频,不断公开挑战《开罗宣言》的法律地位。安倍晋三政府上台以来,也公然纵容极端民族主义势力抬头,不仅继续否定历史,还试图通过修宪等方式竭力摆脱《开罗宣言》的束缚,突破战后国际秩序。

因此,《开罗宣言》在日本各界遭受刻意冷落,甚至狡辩《开罗宣言》无非就是三个国家领导人的一个宣言,不能等同于国际法。还有日本右翼学者一再声称,日本并未在《开罗宣言》上签字,不具备法律效力。高洪强调,这些立场从根本上都站不住脚,因为在国际法当中,宣言或者以公报形式公布出来的宣言都被视为国际条约。此外,《开罗宣言》已经经过《波茨坦公告》以及《日本投降书》的确认,所以它确实有国际效力,对日本也当然具有法律效力。

除了拼命质疑《开罗宣言》的法律地位和历史意义,日本还试图利用《旧金山和约》和“归还冲绳协定”来抵消和淡化《开罗宣言》及其后《波茨坦公告》的法律效力和意义,以此作为其对钓鱼岛主权的解释。

《旧金山和约》是在冷战的特殊背景下,美国等国家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媾和条约,把为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作出重大贡献和牺牲的中国等国排除在外,且《旧金山和约》多处内容不符合《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的精神。

对此,清华大学当代国际关系研究院教授刘江永说:“由于各种历史原因,《旧金山和约》签署过程中,中国大陆和台湾都没能派代表与会。《旧金山和约》是在冷战的大背景下,没有中国这个重要的战胜国参与下与日本所签订的。1950年,周恩来总理就发表声明,称《旧金山和约》非法无效。此后中国政府多次对此进行严正声明,表示《旧金山和约》非法无效。”

《旧金山和约》中提到,日本放弃台湾及澎湖列岛的领有权、行政权等一切权利。将北纬29度线以南的岛屿(包括钓鱼岛)由联合国托管,唯一托管国为美国。刘江永表示,北纬29度以南是一个非常模糊的概念,日本就把它单方面想获取的利益不断往《旧金山和约》这个“筐”里装,其据此的解释就缺乏公正性。除此之外,1971年美日达成“归还冲绳协议”,将冲绳和琉球归还日本,把钓鱼岛等岛屿划入“归还区域”,遭到中国大陆及台湾强烈反对和抗议。美日的这一行为造成了迄今仍然冲击中日关系、影响地区稳定的钓鱼岛问题。

责任编辑:孙靖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 11周年,中琦黄金感恩有“金”喜!
  • 世代传承,黄金管家——中琦黄金宝龙新华都专柜开业
  • 中琦黄金举办家庭理财沙龙 分享家庭理财知识
  • “中琦黄金”钻石代言赛宣扬恒久远的爱
  • 中琦黄金举办家庭财富沙龙 关注家庭财商教育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