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今日资讯 > 正文

系列恐袭震动国际社会 专家提醒应防范软目标被袭

usa.fjsen.com 2015-11-21 11:24:32   来源:中国新闻网    我来说两句

中新网11月21日电 (记者 李季)当地时间本月13日晚,法国巴黎发生一系列爆炸枪击事件,造成严重伤亡,恐怖组织 “伊斯兰国”(IS)宣布负责;随后几天,IS又发布了炸毁俄罗斯客机的炸弹照片。恐怖主义一时间成为高频词汇,被全球媒体滚动播报。专家认为,与以往相比,IS的恐怖活动已经“升级”,手段更加残忍多样,造成的危害也更加严重,但与此同时,国际反恐合作的局势却不容乐观。

【“不戴面具不谈判”——IS袭击手段“变种”】

在本月震惊全球的巴黎恐袭事件中,恐怖分子在包括足球场、剧院等多处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发动袭击,对民众进行惨无人道的扫射,这种滥杀无辜的行为在华侨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学者黄日涵看来,正意味着IS恐怖行动手段的“变种”。

黄日涵说,这种“不戴面具、不谈判、不留活口”的恐袭模式,虽然并不一定会在今后成为恐怖分子全部行动的准则,但这种趋势无疑在加强。

包括本月俄罗斯宣布因爆炸坠毁的A321客机事件在内,“抓人质并进行勒索”已经不再是恐怖行为的主流,中国社科院俄欧问题专家姜毅认为,恐怖分子选择大规模滥杀无辜的方式宣誓自己的存在和力量,对社会稳定和民众心理造成了更大的冲击,而“升级”后的恐袭也势必造成防范上更大的困难。

另据外媒报道,美国和伊拉克情报人员称,“伊斯兰国”已经设立了研究化学武器的分支,借助伊拉克、叙利亚和其他地方的科学家进行研究和试验。毫无疑问的是,化学武器加入的可能性使得反恐形势更加严峻。

【法国年内接连受创 “软目标”成恐怖组织首选】

自今年年初《查理周刊》事件以来,法国多次成为恐怖袭击的目标。“一方面是因为查理周刊事件触怒了极端分子,另一方面也可能与法国接纳了大量的难民有关”,黄日涵说,选择巴黎这种国际大都市实施恐袭,其引发的轰动效应和制造的恐慌情绪都会更大,而制造恐慌和混乱正是恐怖组织的目的。

国际问题研究所副所长董漫远认为,以“伊斯兰国”为代表的极端暴恐势力对“软目标”的选择会成为一种趋势,所谓的“软目标”,正是巴黎这类国际大都市,选择这类目标,既避免了同军警等的正面冲撞,减少自身损失,其产生的恐怖效应又足够让民众人心惶惶,形成大范围社会恐惧,对恐怖组织来说无疑是更好的选择。

“除此之外,许多关系到国计民生的工业基础设施,也不排除成为恐怖组织的目标,比如大型电站、通讯枢纽和交通系统”,姜毅认为,只要能达到造成社会恐慌和混乱的效果,恐怖组织都有可能尝试,应做好防范。

【美国仍纠结 国际反恐合作任重道远】

据外媒报道,俄罗斯总统普京与美国总统奥巴马参加G20峰会间隙短暂交谈,在叙利亚问题上达成“共识”。消息一出,舆论纷纷猜测中东反恐能否产生产生新联盟。

对此,黄日涵认为,俄美此前各有盘算,真正的力量并没有完全放在反恐上,而是放在了大国博弈上。但巴黎恐袭事件使得各方都注意到了IS这个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美俄的合作,但是下一步,这种合作能到达什么程度还需要进一步观察。

董漫远指出,美俄在反恐问题上有进一步走近的迹象,但在反恐问题上的动机和考虑不同,目的也有别,之前在叙利亚的军事行动始终存在政治上的博弈。

美国的策略一是不威胁地区盟友的安全,二是不动摇西方盟友配合美国中东战略为线,但目前来看,“伊斯兰国”的肆虐崛起已经突破了这两条线,威胁到约旦、土耳其等美国其他盟友的安全,促使美国不得不调整政策,由原来的借刀杀人,转为阶段性遏制“伊斯兰国”。

分析普遍认为,短期内若单凭军事打击,将“伊斯兰国”连根拔除势必困难重重。恐怖主义是全人类的共同敌人,大力推动联合国主导下的全球反恐合作,或许能为打击“伊斯兰国”找寻出一条更好的解决之道。

而有关反恐措施,社科院欧洲所副所长江时学强调了“预防”的重要性,“应努力消除可能会产生恐怖主义的根源和诱因,及早发现可疑行为。欧盟需要提高各级政府的管理水平,为低收入阶层提供多种多样的救助,鼓励开展不同文化之间的对话,“反对在各种形式的讨论会中使用情绪化语言”。

江时学强调,要强化在全球范围内抓捕恐怖分子的能力,提升执法的力度,批准有关国际公约,密切跟踪武器和爆炸物的销路,切断恐怖主义分子获取资金的渠道。(完)

责任编辑:兰楚文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 11周年,中琦黄金感恩有“金”喜!
  • 世代传承,黄金管家——中琦黄金宝龙新华都专柜开业
  • 中琦黄金举办家庭理财沙龙 分享家庭理财知识
  • “中琦黄金”钻石代言赛宣扬恒久远的爱
  • 中琦黄金举办家庭财富沙龙 关注家庭财商教育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