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今日资讯 > 正文

印尼外交部规定出国民众需在网上报告行程

usa.fjsen.com 2015-07-10 07:12:25  林涛 来源:环球时报    我来说两句

【环球时报特约记者 林涛】据印尼《雅加达邮报》报道,印尼外交部规定从8月起,民众出国之前需要在网上报告行程。据称,实行这一最新政策的原因是最近有一名警员到叙利亚后失踪。

据说印尼当局至今仍无法确定这个消息,因为根本没有这名警员出国的正式记录。印尼外交部发言人阿曼那达日前表示,为了让当局可追查国民在海外的行踪,当局准备在8月实施新条例,让人们出国之前上网登记行程,外交部已经在着手设置相关网站。阿曼那达补充说,该网站是为了帮助追踪那些在海外失踪的印尼公民。为了避免再次发生上述警员所经历的情况,外交部想出这一新办法。

这一消息出来后,不少印尼网民对护照的功能表示质疑:“除了东盟国家去哪里都需要签证的印尼护照究竟有什么用呢?更何况有些国家大多数人永远也不会去。”另外有网民担心外交部能否建立一个足够强大的系统来防止信息被盗,而且不会崩盘,否则将给旅客带来困惑。

责任编辑:王海云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 11周年,中琦黄金感恩有“金”喜!
  • 世代传承,黄金管家——中琦黄金宝龙新华都专柜开业
  • 中琦黄金举办家庭理财沙龙 分享家庭理财知识
  • “中琦黄金”钻石代言赛宣扬恒久远的爱
  • 中琦黄金举办家庭财富沙龙 关注家庭财商教育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