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自由法案》通过 公民并不自由世界仍被监听
对内不对外 《自由法案》的通过在某种程度上只是部分兑现了奥巴马的承诺。奥巴马也曾经承诺不监听国外领导人,但显然没能实现。 分析认为,该法案只是制定NSA在美国国内的行为准则,而对其在全球范围的各种放肆行为却没有约束。 根据2008年修订的美国《外国情报监视法案》(FISA)的702条款,美国政府可拦截任何海外目标之间和国外人士与美国国内人员之间的网络以及语音通讯。 正在这一条款的“庇护”下,包括联合国秘书长潘基文、德国总理默克尔、巴西总统罗塞夫等在内的国际政要均成为了NSA的监控目标。近些年不断曝出的消息已经坐实NSA对多国企业、政府机关的监控行为。 有媒体分析,该法案并不能约束NSA的监控能力。无论是哪家电信运营商,其储存的信息在NSA所拥有的强大网络攻击技术面前都可能不堪一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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