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自由法案》通过 公民并不自由世界仍被监听
监听改革获突破 当地时间6月2日(北京时间6月3日),美国参议院以67比32的票数通过了《自由法案》。数小时后,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该法案。由此,《自由法案》替代之前颇具争议的《爱国者法案》。 这是斯诺登2013年揭露美国国安局(NSA)“棱镜”监控项目以来,美国首次做出的大规模监控项目改革。 “9·11”之后,2001年10月26日,时任美国总统的小布什以反恐为名授权NSA可以绕过国会对美国公民和其他生活在美国的人进行无证据窃听,并以此为核心通过了《爱国者法案》,之后在2006年、2010年,甚至是在斯诺登爆出“棱镜”计划的2013年,美国国会还是对该法案的核心条款进行了延期。 斯诺登事件之后,有关《爱国者法案》所授权的监控项目在美国引发了激烈的争论,美国人一直在“自由”和“爱国”间进行选择。 在《爱国者法案》的“阴庇”下,三项条款赋予NSA核心权力。一是“独狼”条例。这条允许执法部门有权力对任何与恐怖活动有关的资讯进行调查,主要针对单独作案,未与恐怖组织有来往的嫌疑人。二是“窃听”条款。该条例允许安全机构对一个人监控行动,而不仅仅是电话和电子设备。三是最核心的215条款,以反恐为名,政府部门对公民的诸多个人资料都有调查权。 《自由法案》让上述条款失效,从法律层面限制了联邦政府大规模监控美国公民通话记录的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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