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EC反腐系列会获阶段性成果 王岐山参与方案审定
阶段二:从ACT到ACTWG的形成 2005年,为了协调各成员国履行圣地亚哥承诺、行动计划,APEC成立了“反腐和提高透明度专家工作小组(ACT)”,致力于推动引渡、法律协助和执法司法方面的合作。 此后,ACT陆续制定了诸如企业行为规范、官员行为准则等文件,对私营企业和公共领域的反腐做出规定。 2009年11月通过的《新加坡反腐败宣言》和《APEC关于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反腐力度的指导意见》明确,各经济体之间应“建立法律、执法和监管框架”,并在“全行业反腐文化建设”、“提高透明度和问责制”和“加强公私部门合作对话”等方面达成共识。 一年后,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在日本横滨会晤,声明中,各经济体再次提出“努力打击腐败和提高透明度”,具体措施包括利用集体行动打击非法贸易和消除跨国非法网络等。 由于反腐工作的重要性,2011年3月,亚太经合组织将ACT正式升级为反腐败工作组(ACTWG),APEC反腐工作由此进入一个新阶段。 今年2月,在浙江宁波举行的第18次反腐败工作组会议上,由智利提交的反腐指导手册便引起了一些讨论。这份旨在借用经济犯罪调查的智慧为反腐提供经验的手册,从查处腐败案件的调查团队选择、潜在对象的调查再到调查步骤的开展,均提供了一些参照经验。 阶段三:开展腐败调查起诉合作 2013年6月,由时任ACTWG东道主的印度尼西亚倡议,中国、美国等支持,各经济体一致同意在反腐败工作组框架下成立执法合作网络(ACT-NET),并决定在北京APEC会议期间正式成立。 根据提交到会议上的ACT-NET职权范围草案,该网络将协助ACTWG决议的履行,开展对腐败、贿赂、洗钱和非法贸易犯罪的调查、起诉和资产返还方面的务实合作。 今年8月,ACT-NET首次会议在北京举行。在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看来,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的运行,为我国的国际反腐工作“提供了一个契机”。 “以往我们的反腐合作协议多是和发展中国家达成的,腐败官员外逃至发达国家后,给我们打击贪官外逃造成了一些制度上的障碍。在APEC的经济体之中,美国、加拿大等国是官员外逃的热门目的地,建立ACT-NET之后,下一步如果我们能同这些国家签订正式的人员引渡协议、资产返还协定,有助于阻断贪官外逃的出路。” 此外,庄德水认为,“实现信息共享”将是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运行后的另一重要作用。 “国际反腐为什么会遭遇这么多的制度障碍?主要是因为不同国家之间的法律体系以及对腐败犯罪的界定存在差异,正是因为这种差异,使得很多国家在贪官引渡和资产返还方面存在分歧。”他向北青报记者指出,“如果能以执法合作网络为平台,实现信息共享,特别是在执法合作层面实现信息的对接,了解彼此对腐败案件的界定标准,有助于形成反腐的价值共识。” 本版文/本报记者 桂田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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