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一集团告赢奥巴马”续:对方上诉就继续打官司
项目虽小意义重大 据向文波介绍,美国市场对三一集团而言,既有战略意义也有市场意义。一方面那里有国际化的优秀人才,三一的产品有广阔的应用前景;另一方面,将来国际化的总部也可能设在美国,包括办公机构和行政机构。 向文波还表示,法院的判决令相当于为三一平反,证明所谓威胁美国国家安全的理由根本不存在;其次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了保护,美国决策机构包括总统的行事规则将有可能发生改变;另外为赴美投资的中国企业扫清了前进道路上的一些障碍。 据了解,三一集团在美国的这个风电项目,数额并不大,大约数百万美元。但是如果总统令生效,三一集团将背负恶名,这对三一品牌将产生极大的负面影响,对其国际化进程则更为不利。文/本报记者刘慎良 奥巴马总统令违反程序正义 2012年3月,三一集团关联公司罗尔斯公司从希腊一家电网公司收购了美国俄勒冈州Butter Creek风电项目。2012年9月28日,美国总统奥巴马签署总统令,以涉嫌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为由,中止上述风电项目。禁令要求罗尔斯公司在两星期内从上述场地撤走全部财产和装置,并且在90天之内从这个风力发电项目中撤出全部投资。 此后,三一集团通过罗尔斯公司把“美国海外投资委员会”也就是CNFIS告上了法庭。之后又把签署过总统令的奥巴马追加为被告。美国时间2014年7月15日,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巡回上诉法院15日就此案做出判决。判决认定奥巴马签署的禁止罗尔斯公司风电项目的总统令违反程序正义,剥夺了罗尔斯公司受宪法保护的财产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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