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滥施“双反”在WTO输官司
世界贸易组织(WTO)近日就“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世贸争端案”作出裁定,认为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调查中未能进行避免双重救济的税额调整,违反世贸规则。商务部认为,本案是继中国诉美反倾销反补贴措施案(DS379)后,利用法律武器挑战美滥用贸易救济措施的又一次重大胜利。 对美贸易争端重大胜利 近年来,美国贸易保护主义势力不断抬头,针对中国输美产品发起的“双反”调查更是呈现加速上升趋势。尤其是在美联邦巡回上诉法院明确判决美无权对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后,美国于2012年3月通过关税法修订案(GPX法案),授权美国商务部可以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措施,并溯及既往地追认此前调查的合法性。美方这种做法违反了世贸组织在透明度和正当程序等规则,使中国每年出口美国的72亿美元产品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侵害中方重大贸易利益。 2012年9月,中国就美国GPX法案中违反世贸规则的错误做法,提出与美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进行磋商,正式启动世贸争端解决程序。今年3月,WTO公布中国诉美国关税法修订案争端专家组报告,裁定美国商务部在2006年至2012年间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违规,但报告同时认为,GPX法案并不违反世贸规则。此后,中美双方分别于今年4月8日和17日,就GPX法案和美对华发起的25起反倾销反补贴措施的裁决提出上诉。 7月7日,WTO对此案做出终审裁决,上诉机构驳回了美方上诉请求,支持了中方在双重救济方面的主张。上诉机构支持了中方大部分上诉请求,认定专家组对《1994年关税与贸易总协定》第10.2条的解释和对美GPX法案的适用存在错误。但由于专家组对于案件事实分析不足,上诉机构未能完成对美GPX法案是否符合世贸规则的分析。 美双重救济做法明显违规 事实上,早在2011年的379案件,WTO就已裁定美国对华实施双反违规,这是中国对美在WTO交锋的首次重大胜利。但美方此后并没有认真落实这一裁决,反而通过修改关税法,重新对中国实施双反措施。此次,WTO驳回美方上诉,是中国又一重令人振奋的大胜利。 “WTO是由欧美国家占主导地位的平台,中国此前在重大贸易争端方面很少取胜。此次中国在法律上取得一揽子案件的胜利具有突破性意义。”商务部研究院国际市场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对本报记者表示,美国对中国产品的过度制裁其实就是借题发挥,超过了贸易救济的必要限度,根本目的还是为了贸易保护。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WTO法律研究中心主任盛建明对本报记者表示,这次中国告美国主要针对两个方面:一是针对25起双反案的诉讼,二是针对美国GPX法案的诉讼,中国在第一个方面取得了胜利。通过这两次法律斗争,最大的意义在于美国今后不能再随意针对中国产品进行双反制裁,双反的频率和税率的幅度都会有所减少。 不过,WTO并未明确支持中国针对美国GPX法案的诉讼请求,使得此次胜利没有取得“完胜”。盛建明认为,美国的法律依据这次没有被打掉,说明美国立法的技术还是很高超的,在立法时已经进行了WTO合规性认证。WTO判中国一部分胜诉,另一部分没有胜诉,其实也是对双方的一种平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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