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维护海洋权益之未来篇:“文攻武备”筑牢海防
推进立法 “中国要从海洋大国发展成为海洋强国,必须运用法制手段统筹规划海洋开发、利用与保护活动,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吴士存认为,“我们必须承认,相比其他一些海洋大国,甚至一些其他发展中国家,我们的海洋立法还很滞后。” 21世纪是海洋的世纪,各海洋国家纷纷制定本国海洋基本法以及配套法律。比如,加拿大于1996年颁布实施《海洋法》,成为世界上首个进行海洋综合立法的国家。美国2000年颁布《海洋法案》。我国周边国家中,日本于2007年通过了《海洋基本法》,韩国2005年颁布《海洋宪章》,越南也于2012年颁布《海洋法》。 受访专家大都指出,目前我国虽然制定了诸如《领海及毗连区法》、《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等法律法规。但是,海洋法律体系的整体性存在一定问题,尤其是缺乏统领全局的海洋基本法律。为了完善法律体系,加强依法治海,迫切需要制定我国的海洋基本法。 “要不断建立、健全我们涉海的法律制度。海洋基本法的制定应该提到议事日程上了。”李国强说,“在法律的旗帜下,才能更有效地维护我们的海洋权益,发展我们的海洋事业。” “在目前的国际国内形势下,我国应尽快制定并出台海洋基本法,这是当务之急。有了海洋基本法,我们才能有效地应对来自海上的挑战和依法治海。”吴士存说。 王殿昌说:“在日趋复杂的国际海洋形势之下,我们应该用全球的眼光和战略的思维,抓住和平崛起的有利时机,参照现在世界上一些海洋国家的海洋律法的通常做法,通过出台海洋基本法来完善海洋权益相关的法律法规、维权的机制、人员和队伍建设保障,利用国家立法从制度层面为维权提供保障,有效地应对未来的海上挑战。” 《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到,必须完善海洋立法的框架体系,提高海洋立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前瞻性,推进海洋立法工作有序开展。 待机而动 “中国仅靠保持克制和忍耐是无法求得海洋和平稳定的,”吴士存说,“中国应该‘保持兵力、主动作为’,要抓住有利时机,主动扩大我们的存在。”他认为,中国近年来在黄岩岛和西沙群岛的行动就是很好的“主动作为”的例子,这些例子向相关国家展示了中国维护海洋权益的坚定决心。 中国社科院海疆问题专家王晓鹏也认为,维护中国的海洋权益,应该采取“文攻武备”的策略,不断增强在南海的实力存在,为最终解决争端打下基础。他说:“海洋维权力量要建立两个圈。海军要建立起常态化战备巡航制度,在外围形成保护。内围上,海警力量要进行常态化值守性巡航,对重点区域重点岛礁进行重点巡航。” 李国强提到了海军的重要性。他说:“在我们坚持走和平道路的同时,也要不断提高我们的管控能力,要不断加强我们的国防建设,特别是海军的建设。以强有力的军事作为后盾,才能更加有效地维护我们在海洋领域的主权权利和管辖权。” 吴士存则强调了海警力量的重要性。他说:“2013年,全国人大决定把海上力量整合为中国海警,将原来分散的4个部门整合成一个部门。但是,就目前来看,在东海和南海,我们的海警力量无论是装备还是人员规模,都难以有效地应付当前的挑战。比如,日本近年来积极地向菲律宾和越南提供装备,向他们提供人员培训和技术支撑,让局势复杂化。我们的海警应在加速整合的前提下,提升装备水平,扩大人员规模,这是有效应对挑战的一个重要措施,而且是当务之急。” 中国已经开始朝着这个方向努力。国家海洋局的资料显示,2013年中国政府公务船完成船舶定期维权巡航执法36个航次,海上巡航262天,巡航范围覆盖中国全部管辖海域。其中抵近观察我南沙群岛被侵占岛礁18处,巡航编队共计50次进入钓鱼岛领海巡航。 2013年国家海洋局发布的《国家海洋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中提到,实施常态化的海洋维权巡航执法,开展多种形式的海洋维权行动,深化相关对策研究,强化管辖海域的实际控制,加强海上航行安全保障,切实维护国家海洋权益。 “直挂云帆济沧海。”历史反复昭示我们,向海而兴,背海而衰。走向深蓝,中国必定面临惊涛骇浪。陆海统筹,中国信心满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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