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今日资讯 > 正文

菲律宾强行起诉 中国渔民拒绝菲方调查

usa.fjsen.com 2014-05-13 07:35  庄铭灯 李珍 萧达 谷棣 汪析 柳直 来源:环球网    我来说两句

【环球时报综合报道】菲律宾司法部昨天强行起诉9名中国渔民,另两名被抓渔民因尚未成年可能被遣返回国。这是菲律宾单方面升级南海争端的又一挑衅。菲方给中国渔民扣的“罪名”是“环境罪”,起诉方建议每名渔民被处以7万比索(约1万元人民币)的保释金,但法新社称,依照菲法律最高可判刑20年,同时面临100万比索罚款。

“尽管中国警告,菲律宾仍起诉‘非法捕捞者’。”法新社12日评论说,菲方此举将使南海争端火上浇油。《菲律宾每日问询者报》网站晚间报道称,11名中国船员明显听从了来自中国大使馆的命令,拒绝参与当天菲地方当局针对他们的初步调查

《环球时报》记者昨天下午从中国驻菲律宾使馆方面了解到,有两名使馆领事官员去巴拉望向渔民提供领事保护,具体协助处理一些具体事务。菲律宾媒体称,中国官员拒绝菲方给中国渔民指派辩护律师,因“事件发生在中国海域”。

菲律宾interaksyon网站12日称,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华春莹在记者会上说,菲律宾拘押中国渔民是“非法的、无效的”。华春莹重申中国要求菲律宾政府“无条件”释放中国渔民。

【环球时报驻菲律宾、日本、美国特约记者 庄铭灯 李珍 萧达 环球时报记者 谷棣 汪析 柳直】

责任编辑:黄晓夏
相关新闻
相关评论
  • 11周年,中琦黄金感恩有“金”喜!
  • 世代传承,黄金管家——中琦黄金宝龙新华都专柜开业
  • 中琦黄金举办家庭理财沙龙 分享家庭理财知识
  • “中琦黄金”钻石代言赛宣扬恒久远的爱
  • 中琦黄金举办家庭财富沙龙 关注家庭财商教育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