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纪委如何治“灯下黑”:明确红线 戴“紧箍咒”
揭秘 中央纪委如何治“灯下黑”? 随着反腐走向深入,谁来监督监督者的问题愈发受到关注。十八大以来,中央纪委多次强调,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今年3月,中央纪委成立纪检干部监督室,加强对“监督者”的监督。 明确“红线” 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提出了“四个不准”,明确了纪检监察干部不能越过的“红线”:不准发表与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定相违背的言论,不准越权批办、催办或干预有关单位的案件处理等事项,不准以案谋私、办人情案,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中的秘密。 年初,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用铁的纪律打造纪检监察队伍”被定为今年的五大任务之一。王岐山说,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自我“开刀” 去年5月,全国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会员卡专项清退活动。中央纪委常委带头递交零持有报告书,全国81万名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职工全部在规定时间内递交零持有报告书。这被媒体称为纪委系统的“自我开刀”。 今年1月,中央纪委通报了四起纪检监察干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件。不久之后,中央纪委常委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开曝光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的通知》,要求对纪检监察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件一律点名道姓,在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公开曝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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