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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倍变着法儿想卖武器

usa.fjsen.com 2014-02-28 09:24   来源:日本共同社    我来说两句

资料图:日本陆上自卫队士兵在御殿场演习场举行的实弹演习中发射反坦克火箭 新华/美联

日本共同社26日报道,根据日本政府计划3月出台的武器出口管理“新三原则”草案,日本可以向国际机构和海上交通要道的沿岸国家出口武器,并可通过在海外对美军修理飞机强化两国防务合作。

出口“松绑”

共同社报道,首相安倍晋三正推动内阁下月批准武器出口管理“新三原则”,并打算近期向执政党征求意见。

根据25日曝光的草案内容,新三原则“允许”日本在并不明显有碍维持国际和平与稳定的情况下出口武器;“要求”政府对出口武器的再转手条件设定限制,严格审查;在能够确保妥善管理的情况下,“有条件允许”出口的武器被用于其他目的或转给第三国。

鉴于自卫队将采用F-35隐形战斗机,草案还允许日本参与多国间的防卫品共同研发,并可向原产国交付按许可证生产的防卫品。

草案还提出,日本可以向国际机构和海上交通要道的沿岸国家出口武器。具体审查执行机构为首相和相关阁僚组成的“国家安全保障会议”。

国策转变?

共同社分析,首相安倍希望以利于日本安全为条件,广泛允许防卫设备及技术的出口。不过,对比现行“武器出口三原则”,这一47年来的首次全面修改可能使日本战后基于和平宪法推行的国策发生转变。

日本政府1967年颁布实施“武器出口三原则”,即禁止向社会主义阵营国家、联合国决议规定实施武器禁运的国家,以及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1976年,当时的三木武夫内阁又对上述原则进行增补,实际上全面禁止了武器出口。

共同社提到,安倍政府推动制定的武器出口管理新三原则中,已经没有了现行原则的“不得向国际冲突的当事国或有冲突危险的国家出口武器”内容,意味着日本将实质性允许向国际冲突当事国出口武器。

法新社注意到,新原则草案有关允许向海上交通要道沿岸国家出口武器的内容实质上指向包括菲律宾在内的东南亚国家。

共同社报道,日本可能以“反海盗”为由,着眼于向菲律宾和印度尼西亚出口红外线感应器、探照灯和巡逻艇等。

责任编辑:孙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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