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秘中国农村殡葬腐败:村民为"入土"炮制假火化
假火化存利益链条 李兴国介绍,假火化的犯罪主体呈现群体化特点,且犯罪嫌疑人连续、多次作案,交叉受贿,主观恶性大,表现为办一案、带一串,犯罪嫌疑人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相互串通勾结、共同作案。 李兴国说,正是因为暗箱操作的隐蔽性强、交易时间短,致使殡仪馆4名火化工全部涉案,且涉及8个乡镇的运尸工和60多个自然村村民。尽管作案时间长、次数多,但在取证过程中,由于大部分请托人的姓名、死者死亡时间讲不清,加之请托人担心假火化败露后民政部门会重新起尸火化,大都不愿作证,给侦查取证带来极大困难。 他告诉《法制日报》记者,很多人都抱着“只要不火化、花钱越多越孝顺”的心理,助长了火化工对金钱的贪欲,并逐渐成为该行业潜规则。 相关案件材料显示,运尸工一人多次收受或索要请托人贿款,多则18000元,少则4000元。作案时间从2007年持续至2013年3月案发,作案多达60余次。7年下来,涉案金额高达20余万元。 堵住殡葬管理漏洞 为什么会滋生犯罪动因?火化工李亮发说的很直白:“干我们这一行的,很多人都看不起,平常结识的朋友也少。有一次,有个朋友来电话,临挂机时,我无意间说了一句客套话:抽空常来玩啊。谁承想人家生了气,对我直嚎:没事谁上你那里,你小子咒我死啊。” 火化工、运尸工袒露的心迹,透露出来的是人们对从事殡葬行业人员的偏见和歧视。李兴国说,从某种程度上,这使得他们普遍觉得自己社会地位低下,在心理上产生不平衡感。也正是这种心理上的失衡,才使他们的意识发生错位,希望能通过手中的权力为自己谋取经济利益,加以补偿。 “另外,殡葬行业服务特殊、活动隐蔽,在社会上不那么引人注目,因此有关部门平时对这一行业缺少防范意识,尤其是在封建思想观念影响下,一般人不愿接触运尸工和火化工,外界更谈不上对他们的监督,加之内部人员各忙一摊,很少想到他们会利用职务之便搞假火化。”李兴国说。 殡葬业作为一种特殊行业,其工作性质与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馆内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贿受贿的行为不仅严重影响了我国殡葬改革进程,而且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从亡者身上捞财历来为中华民族道德所不齿,更与殡仪馆作为社会服务机构,为人类提供终极关怀的庄严使命相背离。 沂南县反贪局副局长左振海则认为,殡葬管理单位大多数是事业单位,不仅代表地方政府对殡葬行业进行管理和监督,同时还进行殡葬经营,集管理、执法、经营于一身。“管理者本身就是经营者,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角色混淆,权责不分,使得这一行业潜规则盛行,必须加强立法规范”。 左振海提出,殡葬行业是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虽然在国民收入中所占份额不大,但搞好殡葬改革,对节约土地资源、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主管部门需要加强殡葬队伍建设,提高职业道德能力,引导殡葬行业走上正规化、规范化。同时,殡葬行业亟待立法规范,应尽快出台殡葬法,实行管办分离,加强市场监管,引导公平竞争。记者 范传贵 通讯员 胡金华 常全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