底特律申请破产:噩梦还是福音
7月19日,底特律废弃的密歇根中央车站。1913年开始投入使用,是当时世界上最高的火车站大楼。现已被私人收购。资料照片 ●长期以来,存在一种对破产法的普遍误解,即认为破产法是淘汰法、主体消灭法。随着现代破产法治的发展,破产程序更为重要的目标和价值已经从清产核资、保护债权转变为整合资源、重整再生,使破产主体通过制度性阵痛来彻底甩掉包袱,为下一步发展奠定基础。 ●地方政府申请破产,只标志该地方政府将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并不意味着政府职能的破产。 7月18日,因负债超过180亿美元,美国“汽车之城”、密歇根州最大的城市底特律,已根据《破产法》第九章规定正式向联邦法院申请地方政府破产保护,这有望成为美国历史上目前为止规模最大的城市破产案。 地方政府申请破产保护在美国已经出现过多次,这到底是一种什么样的制度,其立法目的和具体内容是什么,操作效果又怎么样呢? 可能成为美国最大规模的政府破产案 在美国破产法典中,第九章“市政当局债务的调整”明确规定了地方政府破产处理办法,即此次底特律申请破产保护的基本法律依据,一般在法律上称之为市政破产保护。 根据该法律针对市政当局破产保护申请的特别规定,在破产保护状态下,市政当局可以制定调整债务的方案,并与破产各方就方案进行磋商;除非获得州许可,否则市政当局不能申请这一破产保护。该章规定不适用于州政府,只适用于州政府下属的市、县等地方政府。此次底特律市破产保护申请,由底特律紧急状态管理人奥尔建议提交,最终由密歇根州州长斯奈德授权申请。 产生市政破产保护制度的需要,最早可能源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经济大萧条时期,当时由于绝大多数纳税人根本无力缴税,导致许多城市财政枯竭。当局迫于无奈采取的增税等制度也无济于事,申请市政破产保护被提上立法议程。 根据美国联邦破产法院的数据,自1981年以来,美国共有40余起地方政府宣布破产的案件,仅在2012年,加州就有斯托克顿、马麦斯湖、圣贝纳迪诺等3个城市相继向破产法院申请破产。此前,因未能偿还42亿美元债务,阿拉巴马州杰斐逊县于2011年11月9日申请破产保护,这是美国破产法庭在历史上受理的最大规模政府破产案。此次底特律申请破产,有望超过杰斐逊县成为最大规模政府破产保护案,规模可谓空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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