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 相关课程每年不少于12课时
东南网3月28日讯(本网记者 谢添实)我省《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工作的意见》今日出台,要求全省中小学须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设安全教育地方课程每年不少于12课时。 意见指出,师资方面由学校合理安排责任心强、具有钻研精神的科任教师、保卫干部、班主任或社会有关人员兼任,所任课时计入工作量;课时方面要将安全教育课程排入正式课表,实行间周开设,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和放寒暑假前一周必须安排一节课时;教材方面要以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教材为主要内容,根据季节变化、地域特点、疫情变化、校园周边环境和学生实际状况等情况适时确定安全教育重点。 公共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包括预防和应对社会安全、公共卫生、意外伤害、网络和信息安全、自然灾害以及影响学生安全的其他事故或事件六个模块。以中小学生防地震、防火灾、防溺水、防交通、防台风、防踩踏、防中毒、防盗抢和防治安侵害等安全知识为重点。 小学1-3年级要侧重了解危险的存在,知道躲避危险和求生、求助的简单方法、技能,强调个人安全。小学4-6年级要侧重认识危险的危害,形成躲避危险的意识。初中年级要侧重了解与安全有关的基本知识,强化自我保护意识。高中年级要侧重了解与安全有关的基本方法,自觉抵制可能引发安全问题的事故或事件,能够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救助别人。 在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过程中,小学要以游戏和模拟为主,初中要以活动和体验为主,高中要以体验和辨析为主。学校每学期应至少开展一次应对自然灾害、地震、消防逃生等突发事件的应急疏散逃生演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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