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发布三侨子女高考身份证明相关信息
xm.fjsen.com 2012-04-13 15:29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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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4月13日电 福建省福州市外侨办网站4月12日刊发《关于出具“三侨子女”学生高考身份证明相关信息》。全文如下: 根据省教育厅、省侨办《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三侨子女”身份证明书出具及审核工作的通知》(闽教学[2010]19号)精神,福州市外侨办拟于2012年4月28—5月20日为我市参加2012年度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三侨子女”办理高考身份证明。 一、界定华侨、外籍华人、归侨和“三侨子女”学生身份的规定 华侨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指中国公民已取得住在国长期或永久居留权,并已在住在国连续居留两年,两年内累计居留不少于18个月;中国公民虽未取得住在国长期或者永久居留权,但已取得住在国连续5年以上(含5年)合法居留资格,5年内在住在国累计居留不少于30个月,视为华侨。华人是指已加入外国国籍的原中国公民及其后裔。 归侨是指回国定居的华侨:是指华侨放弃原住在国长期、永久或合法居留权并依法办理回国落户手续;外籍华人经批准恢复或取得中国国籍并依法办理来中国落户手续的,视为归侨。 “三侨子女”学生:是指归侨学生,归侨子女学生,华侨、华人子女学生。 同华侨、归侨具有7年以上抚养关系,且申请认定“三侨子女”身份时仍保持抚养关系的,可认定“三侨子女”身份。抚养关系的确定凭民政部门的批准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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