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美国南加州华人小区分租房屋现象较普遍,一般租屋时需要房东与房客间有个协议,讲好租金、押金及需要注意事项。双方协议有的是书面也有口头。一旦遇到突发纠纷,书面协议有立据遵循参考,而口头协议若一方矢口否认,无法查实凭据,造成困扰导致纠纷益发严重。 洛杉矶县蒙特利公园市居民王先生日前向该报投诉,称近日遇到一名房客,双方讨论分租房间时只是口头协议,他相信房客很诚实,就没签书面租房协议,结果,房客因故突然提前搬离,还声言要对他提告,令他不胜其烦。律师提醒,出租或分租房屋一定要有书面租屋协议,而且若是华人房客,协议内容也一定要中英文双语内容。 王先生分租一间小套房,能容纳一张床,一个梳妆台及衣物柜,比较宽绰。他们夫妇俩都上班,母亲在世时,分租的房客还能陪母亲聊聊天,为母亲平时寂寞增添了不少乐趣。母亲也过世了,但因套房闲置,所以继续招租,一直以来都与房客相安无事。但今年3月中旬,王先生刊登招租广告,一名年逾六旬女房客上门求租,开始惹得王先生一家很烦闷。 王先生表示,他在3月15日接到求租电话,对方称对广告描述租屋位置及环境、租金很满意。王先生与对方见面。求租者是一名女士自称姓尹,年龄60余岁,单身。 王先生看她很老实,而且年龄逾六旬,不会是惹事生非的人,就同意出租。以口头协议方式要求对方每月租金600美元,未要求交押金,若搬离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还有就是注意安静不要随意带其他人进住等等。尹女士痛快承诺,次日将自己随身物品搬进来。 随后发生一些事情令王先生感到不舒服。尹女士平时喜欢打麻将,一天近午夜时分打电话给王先生,说要晚回去。王先生不高兴,认为当初讲好房客要在晚10时前返回。于是王先生对房客尹女士表达不满。次日尹女士发牢骚,称王先生不体谅人。王先生也曾提醒尹女士不要随便与西裔邻居搭讪,因为对方不太友好。尹女士并不听,表示她在美国生活很多年,是很愿意社交的人。王先生认为自己一番好意遭尹女士误解。 到了3月31日,王先生发现房客尹女士突然搬离。王先生很惊讶,认为当初说好要房客要搬离需提前一个月通知房东,怎能不遵守口头协议呢?王先生致电尹女士指责对方违约。尹女士也气急,对呛王先生,称王先生非法租屋,因未住满一个月,她要求退还一半租金,否则提告。 王先生以自身经历劝告新移民华人房东一定要与房客签订书面出租协议,且对房客做一些背景调查,避免遭遇恶房客,发生纠纷提告。 刘龙珠律师表示,屋主出租房屋,一般不必向市府申请许可,但对于申请民宿、设家庭旅馆及无适合居住条件提供出租,市府都严格管理必须报备审批。建议出租房屋,房东与房客一定要签书面出租协议,避免一旦发生纠纷无凭据。若房东及房客都是华人,互相讨论租房事项时以中文沟通,建议出租协议有中英文内容。(启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