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彼得案量刑建议引发华社震荡 各方观点不一
孟昭文:建议公平 梁案上诉律师:检察官充满勇气 负责法拉盛地区的国会众议员孟昭文23日下午发表声明,宣布支持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官汤普森对梁彼得不必入狱服刑的建议,表示该建议公平(fair),保障了正义得以实现。她同意汤普森关于此案的评价:只为正义,并非报复。(This case is about justice, not revenge) 孟昭文表示,过去一年半以来,她曾多次就梁彼得案与汤普森沟通,上个月还曾要求梁彼得受到的刑罚应适当,反映出该案属于意外悲剧的性质,而汤普森23日公布的量刑建议实现了上述几点。 但孟昭文也指出不应在支持该建议的同时忽视导致惨剧发生的原因,梁彼得和葛利的悲剧是国家系统的失误,案发公寓楼没能提供应有的照明和电梯服务,纽约市警没有让警员得到充足的训练,巡逻政策也不够合理。这些系统失误必须被纠正,以免梁彼得案的悲剧再次发生。 23日下午,前华裔警察梁彼得两位上诉律师舍曼律师(Paul Shechtman)和Gabriel "Jack" Chin律师,就布碌仑地区检察官肯·汤普森对梁彼得提出的量刑建议,发表联合声明。 在声明书中,两位律师首先表示,坚定认为梁彼得是无辜的。“正如我们的审判后动议所阐明的,我们坚信梁彼得是无辜的。2014年11月20日他进入粉红公寓楼,是为了保护公寓楼的居民,那天发生的枪击是一次意外事故,不是刑事犯罪。” 声明指出,虽然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官之前在法庭上获胜,而且获胜者通常认为没必要让步,但在对梁彼得提出的量刑建议中检察官却认为监禁梁彼得是没有必要的,这种情况非常罕见。尽管在对梁彼得是否有罪这一事实的基本意见上,我们与汤普森的意见不一致,但他建议让梁彼得不受监禁的这一客观公正、充满勇气的决定值得我们赞扬。 众议员寇顿:不等于沉冤昭雪 挺梁组织:无罪才是目标 布鲁克林地区检察官汤普森正式宣布建议判处梁彼得缓刑不必坐牢的消息传出后,布鲁克林州众议员寇顿迅速发声回应。寇顿直指汤普森的声明内容与梁案检方结案陈词相矛盾,强调不坐牢不等于梁彼得沉冤昭雪,他受到的不公正待遇并没有被纠正。 自梁案发生以来,州众议员寇顿是第一个站出来力挺梁彼得的民选官员。得知检方建议梁彼得不必坐牢服刑的消息后,寇顿于23日晚9时许发表公开声明,炮轰汤普森,指出免去狱中服刑对纠正梁彼得受到的不公待遇没有任何意义,并再次强调纽约市府的失职才是惨剧发生的真正原因。 寇顿表示,就算梁彼得真的像检方建议的那样被判处5年缓刑、6个月家中禁闭和500小时社区服务的轻刑,他也将终生被打上重刑犯的烙印。梁彼得被裁定有罪本身就严重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审判过程并不公正。 此外,“凝聚华人力量群”群主、亚裔维权大联盟召集人吴一平表示,他不认为检察官提议梁彼得不坐牢是梁彼得的“胜利”,”因为我们本来坚持这是一次意外,从一开始就不应该起诉梁彼得,其他结果都不是我们想要的。有人认为对检察官这么做是出于政治考量,但是对梁彼得的判决不能用政治来考量。” 吴一平说,我们从一开始就认为枪击事件是意外,这个看法从没改变。检察官今天的提议,表明检察官听到我们发出的声音,看到我们的行动,但我们不会因此而停止抗争,本来 我们就坚持梁彼得无罪,所以上诉还是要继续。 如何回应检察官的高调声明,吴一平向群友提议:“不反对,不相信,不传播,不评论,不庆祝,不改变我们的初衷:意外不等于犯罪。” 律师:要继续上诉争取撤罪和撤诉 资深华裔律师莫虎认为,虽然检方向法官提议轻判梁彼得,但上诉绝对还要进行,上诉要争取撤销陪审团的有罪裁决(verdict),以及争取撤销大陪审团的起诉(indictment)。 莫虎认为,检方有三个选择:第一,高调建议不判梁彼得进监狱,提议狱外受刑(probation);第二,不表态;第三,提议判处梁彼得监禁,但这么做有很大风险,如果法官认为没理由判梁彼得监禁,那么检察官会受到批评。 莫虎指出,梁彼得被起诉和定罪,华人社区已经愤怒了,华人认为检察官把这件事政治化,现在检察官提议不监禁,会显示自己很公平,提议量刑是给了检察官一个做好人的机会。因此莫虎认为,检察官其实是做了一个“很容易的决定”。 对于梁彼得,不坐牢是否意味是胜利?莫虎不认同,因为枪击事件很明显是一次意外,本来就不应该起诉梁彼得。 莫虎分析了接下来的司法程序:梁彼得的律师日前已经向法官提出撤罪动议,法官有可能接受,也可能不接受,都要说明理由。法官有权推翻陪审团的定罪,也可以撤销大陪审团的起诉,那就意味着这个案件不存在了。如果法官驳回动议,则梁彼得要上诉到中级法庭(Appellate Division),中级法庭有3个法官来裁决,他们可能维持原判,也可能推翻原判,下令重审。莫虎说,如果是重审,为了避免再度被陪审团定罪,梁彼得应该提出由法官来审判(bench trial)。如果上诉庭连大陪审团的起诉也撤销掉,那就无须重审。(高诗云 崔国萁 李怡 林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