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月19日讯(福建日报·新福建客户端记者 潘园园)记者从19日召开的全省民政工作会议获悉,到2021年底,全省城乡低保平均标准提高至每人每年8580元,同比增长3.9%;生活不能自理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提升至90%,同比增长8.1%;低保、特困供养保障对象扩大至60.8万人,同比增加4%;支出各类救助资金43亿元,同比增长12.1%。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提高补贴标准,惠及残疾人74.8万人。在日前召开的全国民政工作视频会议上,福建社会救助工作作经验交流。 新的一年,福建将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设用好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信息平台,强化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坚决把可能出现的返贫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加快构建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落实基本生活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善临时救助制度,不断提高制度可及性和救助时效性。有序发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开展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发挥以点带面作用,让救助帮扶更加温暖、更加贴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