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由澳门半岛、凼仔岛和路环岛三部分组成,三面环海,北接陆地。自 15 世纪中叶以来,它被葡萄牙人租借,成为早期西方殖民在远东的立足点。不少论者言及明代后期的中西海上交通,就以桥梁和门户比喻澳门的作用。葡占澳门与英占香港有所不同,葡人占用澳门经过了“临时居留地”—“长期居留地”—“永久管理澳门”等不同阶段,这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也具有独特的历史发展进程。20世纪 80 年代以前,澳门历史未引起中国学界重视,相关成果较少。有学者统计,1900-1979年,大约只有 27 种图书与澳门史有关,其中一部分的学术价值甚低。20世纪80年代,中葡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受澳门回归的政治因素之驱动,国内外学者纷纷关注澳门史,出版了大量资料、专著、论文和译著①。随着学术研究的不断发展,学界的认识也逐渐深入。普遍认为,葡萄牙人来到澳门后,澳门成为一个重要的国际贸易港口,成为明清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的重要枢纽,也是15世纪之后中国联结世界的重要门户,可视为中西文化交流的桥梁,对中国与世界都曾产生过重大影响。 在此视野之下,诸多研究也开始比较动态地从中国的角度而不是单纯地从西方考察澳门的历史。相当一部分观点认为,澳门兴起无法由葡萄牙殖民者和探险家单方完成中国商民与居澳葡人的共同努力才是重要基础,这是一种双向作用的结果。也就是说澳门作为中国商品向世界各地的辐射原点,活跃亚洲海域的闽商受到商业利益驱动,也在在澳门聚集和定居。因而葡萄牙的船只和水手在中西方贸易线路上活动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忽视中国商人扮演的中介角色以及合伙人的角色,其中澳门发展离不开闽商在其中所起的作用。对于澳门闽商诸多问题的研究,以徐晓望先生讨论分析最为深入,奠定了学界的研究基础②。 近年来,澳门研究成果卓著。据统计,2011-2014年。共出版著作 34 部、学术论文279篇①,逐渐形成了“澳门学”( Macauley)的基本共识和发展趋势。简单而论,澳门学的倡导者认为澳门研究应立足澳门本土以探索不同文明在澳门“互动相生”的多元形态②。所谓“互动相生”,就是扩大研究视野,将澳门研究与全球史、海洋史进行深度结合,一方面以澳门地域为本位,注重连续的、流动的“长时段”分析,另一方面则超越澳门的地域空 间,将“世界型的土地与海洋”的概念真正地延伸到全球。 就笔者看来,上述两个方面可化约在“全球在地化”的学术脉络进行阐述,因此澳门研究重要的发展趋势是展开微观史,逐渐将叙述对象引向社会底层,考察形形色色的、名不经传的小人物是如何利用澳门这个小小舞台进行冒险,进行求生、进行谋利,同时强调他们把外部世界带进中国,也使中国卷入了世界体系。其中关注不同人群的叠合性、交叉性以及多向互动。澳门史的新角度为重新审视澳门闽商提供了重要契机。闽商不仅是长期存在着澳门人群,而且他们在长时段演变和超地域的网络式流动中,看似微小,其实也撬动了整个世界。因此,我们可以将澳门闽商放置于亚洲海洋的连续发展进程中考察,在相关主题上,可以继续探讨学界已耳熟能详的闽商共同的精神特质外:冒险拼搏、仗义团结、诚信为本、兼容开放,同时更为重要是探讨流动性、离散性、堆叠性等问题,揭示日常生活的多元结构和千姿百态,从而归纳和展示闽商在特定时空状况下的历史内涵。 一 、亚洲海洋文明的澳门标识从人类历史进程看,海洋是形成文明与文明边界的重要原因,法国年鉴学派第二代代表人物费尔南•布罗代尔( Fernand braudel)在《菲利普二世时期的地中海和地中海世界》一书全面讨论了菲利普二世时期地中海海域各类人群的海洋性生活以及由此形成的海洋、陆地、人三者的关系。受到布罗代尔研究的启发,亚洲地域社会研究的部分学者提出了“海洋亚洲”( Maritime asia)的看法,使海洋亚洲成为近年来学者重新检视全球化进程和认识世界历史的独特视角。不过,学者们对“海洋亚洲”的内涵认识并不一致,如川胜守一的“海洋亚洲”是指一个对外开放的亚洲,一个通过贸易网络相互联系着的资本主义亚洲,其相对立的概念是“大陆亚洲”。所谓“大陆亚洲”,指的是内向封闭的、乡村式的、实行重农主义的、以中国为代表的农业社会。其实,川胜守卫一的观点不符合历史事实,其论述内容过于简单,视野也较狭隘。从历史过程看,中国一直具有外向的“海洋性”特征。相比较而言,滨下武志先生观点比较适度合理,以超越国家的分析视角,从人群的“原生性认同”出发构建出海洋亚洲的社会空间。在他的论说中,一方面认为亚洲海域包括日本、韩国在内的东海、黄海、南海,一直从水域延续到印度洋,以至澳大利亚大陆有西里伯海、阿拉福拉海、珊瑚海、塔斯曼海等海域①;另一方面,认为海洋亚洲并不孤立于陆地亚洲之外,海域活动与大陆、海洋与半岛以及岛屿之间有着密切联系。海洋亚洲因为内部的商业贸易网络而自主地形成了市场秩序和交易传统,从空间上而言,它以中国和印度为轴心,以东南亚为媒介;从交易层级而言,是一个由对中国的朝贡贸易和互市贸易等官营贸易及民间贸易构成的多边贸易网。在西方人达到亚洲之前,亚洲国家已存在广泛联系的贸易,西方人达到东方之后,并没有改变这一贸易圈,而是加入这个贸易圈,并 成为其中一份子②。在海洋亚洲的视野之下,亚洲被视为一个超越国界的地域整体。这种观点的意义在于通过分析网络节点,把海陆相接的亚洲视为一个具有内在关联的地域单位,在此基础上反思“欧洲中心论”或“西方中心论“可能存在的盲区,进而客观分析亚洲在世界史上所起的作用。“海洋亚洲”的概念使我们清楚地看到,海洋亚洲的海洋通道和港口构成了中国走向世界的桥梁。由此可见,以海域为主关系产生的海洋文明体系是中国文明史中不可或缺的内容。有了这个理念,当我们重新思考中国史时,大致可以具有如下出发点:第,考察中国历史的连续性,必须着眼于海洋亚洲在历史所传承的各种关系:第二,考察中国历史的整体性,也应包括中国在海洋亚洲所面临的国际政治经济秩序演变。 与此同时,海洋亚洲还是一个海陆空间的概念。中国陆域的文化和制度也通过这桥梁带到海外,并与海外文化互动。如王赓武教授认为,在历史上的一千多年间,中国人从华北和华中向海洋的推进,一方面伴随着其陆地价值观向整个沿海地区的移植,另方面也实现了由“陆地中国”( Earthbound China)向自决的转变③。在这个观念的引导, 我们也可以深刻认识到,海洋并非自在体,它与陆地一直保持的频繁的互动。潮进潮退、潮起潮落是一个空间互动的历史过程。滨下武志就此发展出了海洋亚洲贸易圈理论,认为口岸城市是连接各个互为重叠的贸易圈的纽带,商品和信息透过商人与行会互相流动与竞争,构成了亚洲商业史的内在动力。 澳门位于珠江与西江三角洲南端,是广州府香山县濒临的一个渔村。自 16 世纪早期,葡萄牙人在此建立居留地后,澳门从弹丸之地蜕变为国际重要贸易枢纽,成为中国文明与海洋亚洲互动的重要网络节点。从澳门涉及的人、时间、空间、商品等条件看,它是个涵纳各种不同文明、语言体系和经济力量的交叉点。它既是大陆文明与海洋文明的碰撞之地,也是欧洲商业资本主义扩张的必经之路。可以说,澳门自从步入历史的进程其实已不是中国的澳门,也不是葡萄牙的澳门,而是世界的澳门。多族群、多文化乃至于多元政治经济竞争与连接的过程均在此发生,由此也呈现了不同的发展动力。传统与现代国家的统治力量、全球性物质流通的和经济力量以及地方社会内在互动的发展力量。季羡林先生由此对澳门地位评价:“在中国 5000 年的历史上,文化交流有过几次高潮。 最后一次,也是最重要的一次,是西方文化的传入。这一次传人的起点,从时间上来说,是明末清初,从地域上来说,就是澳门”①。 季羡林先生的评述让我们知道,14 世纪至 17 世纪,西方殖民主义者向世界各地扩展,逐渐推进了以西方为中心的“世界史”的涵盖空间。但东方世界也并非被动应对,东南沿海的海洋群体依靠千百年来形成的航海技术和海路通道,也把活动范围向海外延伸进展,同样成为推进世界史格局形成的一个重要组成动力。而在过程中,澳门成为中国通往海洋亚洲的主要网络节点。不同的文化经过容忍、磨合、适应,演化出一个以中华文明基因为主体,兼有其他文明特长的澳门文化模式,成为中国走向世界和海洋文明的重要标志。 二、澳门离散人群的文化特征 文明是一种生态。依据生态学理论,相邻生态体系的交会带( ecotone)往往有机会出现混交的强势新物种。前提是此两体系必须渗透力相当,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孕育。文明的成长过程也发生了类似情形,只不过“物种”被“人群”取代而已。澳门是中国海洋文明的重要标志,离不开在“海洋亚洲”活动的海洋人群,其具有的文化独特性也与海洋人群特性密切相关。 根据学界已有研究,长期以来,各国海商在亚洲海域的活动极为活跃,先后建立起了跨越不同类型文化的贸易网络。而澳门成为中国通往世界的海洋网络节点后,这些人群就蜂拥而至。如明代地理学家王士性在《广志绎》所言,“香山澳乃诸番旅泊之处,爪哇、渤泥、暹罗、真腊、三佛齐诸国俱有之”②。再深入具体考察在澳门历史上曾生活过的人群,远不止王士性所言的类型,不仅有华人、葡萄牙人,还有为数不少的日本人、越南人、亚美尼亚人、英国人、美国人、法国人、意大利人、西班牙人、荷兰人、瑞典人、丹麦人、帕西人( Parsee,,定居在印度的波斯民族。也作帕尔西人, Parsis)及南美各国人等③在这个意义上,潘日明神父把澳门比作“世界型的土地与海洋”。说的就是,澳门经过承载着不同文明要素的人群的互相渗透后,起着文明焊接的作用,创造出新的文化,融为了一体,打造出了具有世界意义的都市空间与文化形态。从这个名词继续延伸,可以看到,如果过分强调澳门历史上所生活的这些群体的国籍或民族差异,可能无法揭示该地域的文化创造力。因此,为了更明晰和确切揭示澳门的历史文化内涵,除了关注不同的人群在澳门不同历史切面的社会行为外,还应抽离出涵盖性的概念来论述其存在形态。 从现有研究成果看,“离散人群”或者“离散族裔”是一个比较有效的工具性概念。离散”对应于英语的“ Diaspora”,从词源上看,出自希腊语“ diaspeiro”,它原来专门指流亡的犹太后裔,是对犹太人亵渎神明行为的惩罚,“你们将在异邦成为离散者”。后来人类学和文学评论延伸了这个概念的内涵,将四处漂泊的历史记忆、复兴祖国的由衷嘱咐、回归故乡的殷切期望视为“离散人群”的基本特征,并慢慢地被移用到各类不同的流动性人群。李明欢教授对“离散人群”的概念流变有比清晰梳理①,她在文中援引的罗宾•科恩 ( Robin Cohen)在《全球离散群体》的新标准。罗宾•科恩依照“离散”形态而划分了受难(vctm)、劳工( labour)、帝国( imperial)、商贸( trade)、文化( culture)五种类型,虽然类型化相对生动的人群行为而言,略显呆板,但主旨却具有意义,因为他指出了“离散人群”所共有的“全球---去地域化性”( global-deterritorialized)。一般而言,对寄居地而言,“离散社群”的成员都是外地人或外国人,皆是他族而非我族。离散社群之内的居民,拥有自我认同的文化,独立于寄居社会之外。不过,这并不代表他们可以完全封闭地存在于“他者”的文化中,反而他们可借用多种文化资源以转变身份或积极地进行文化创造。也就是说,“离散社群”的成员,一方面保存了原乡的文化,另一方面也学习寄居地的部分文化,特别是当地语言,因此他们能充当在地人与新从原乡来的人之间的沟通桥梁和贸易媒介。正因为此,原乡有时与“离散社群”失去联系,或者根本消失不见,都不会影响由“离散社群”所构成的网络的运作。而分散开来的“离散社群”因分享了多重的文化资源, 就不难串成一条条跨越空间的社会网络。而且这种网络充满了流动性,活跃在其中的人群可以拥有比定居群体更多的机会,往往能较快地进行资本、技术乃至于文化的新陈代谢。 亚洲海域活动的诸多商业人群的离散特征比较明显。比如亚美尼亚人、袄教徒以及犹太人暴露在异邦文化的人群环绕中,与其他文化产生了“混血”的再整合现象。因此, 借助于“离散”概念可以揭示出的这些流动性人群所拥有“机会”与发展出的“创新”能力。金国平和吴志良在《生存之道:论澳门政治制度与政治发展》中也指出了澳门历史的独特性及其魅力: 自 16 世纪中叶起,澳门作为中国最早对外开放的一个港口城市,历尽兴衰,也经过足了中葡两国多次改朝换代以及世界形势千变万化的洗礼,但始终在左右为难的夹缝中找到自己的生存空间而得以保全。……其特奇的发展演变过程不单在中国历史上独一无二,在世界历史上也绝无仅有②。 可以说,澳门从小渔村成长为复杂而多元的都市,是中国社会和文化发展的一个侧面,也是世界文化融合的典范。以澳门为镜子,映照出不同离散人群在流动进程折射的多层光影。 三、澳门闽商发展的历史内涵 15 世纪初,以闽商为主体的亚洲经贸网络到基本形成,经过 17-18 世纪的扩张和发展达到顶峰。这是一个以中国市场为中心,遍及北起日本、中国大陆沿海地区、台湾,南达东南亚地区乃至于印度的商贸网络,它与欧洲人的远东经贸网络相互交叉、利用和补充,构成了近代世界转变的重要动力①。闽商在亚洲海域的成功,得益于“离散人群”的文化创造力。他们以包容的文化姿态,与当地土著群体友好共处,与外来的西方殖民者进行合作,产生了政治经济的最大化效率。因此,亚洲海洋的各个港口无不活跃着闽商的身影,他们以大海为舞台,以港口为据点衍射出了一个个成功的商业网络。虽然,海洋性和离散性可以成为 15 世纪以来闽商的共性,但各个港口具备不同的地理特征、文化积淀、社会体系和统治模式,因此以不同港口为生计和生活依托的闽商形态也各有不同, 历史内涵也有差异。根据前人成果和本课题的实证研究大致可以归纳画商在澳门的几点显著特征: 1.创造了制度缝隙的“民间性空间”。葡萄牙人于 1557 年入据澳门后,接受明王朝的官方监控与游戏规则,但执行的贸易制度又有别于朝贡贸易体系,开始形成两种贸易体制共存的局面。尤其需要说明的是,就东亚和东南亚地区的政治构造而言,朝贡贸易体制的经济功能只是表面现象,背后有一系列政治文化原则在发挥作用。澳门作为15世纪以来亚洲海洋经济圈的重要一环,由于实行不同于朝贡贸易的贸易制度,成为政治、经济、文化的“特区”。一方面,成为葡萄牙人的“飞地”,葡萄牙人从中国政府手中获取半自治权,以居留地形式招徕中外商民进行贸易活动,形成海洋贸易网络;另一方面,中国政府利用行政权进行控制,采取“隔离带”的管理模式屏障地理大发现后的冲击。人们不可能预料制度实践后的变化,其实多种制度并存而产生的种种演变超越了制度采纳者的意料,结果不仅出现了制度摩擦,而且也导致了制度缝隙。“制度缝隙”出现在不同制度交叉或失调之际,此时存在合法与非法的空间地带,有时也称之为“灰色地带”。 葡萄牙的进入中国沿海并获得居留地,实际上已导致原有制度出现漏洞的可能。葡 萄牙倚重的贸易伙伴主要是闽商,因此闽商大量聚集在澳门进行商业活动。而他们利用制度缝隙而生存,成为有游离于合法与非法之间的利益追寻者,史籍所载,“商侩、传译、买办诸杂色人多闽产”②。按照制度经济学家诺斯的观点,制度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前者包括法律、政策和规章程序,但是非正式制度的适用度更广泛,它们依靠习俗、传统道德伦理进行商业活动和政治联盟,并建立了社会的自我管理制度。而这种非正式制度形态而产生的活动空间,沟口雄三认为是受到体制排挤与压迫后发展出来的,称之为“民间性空间”。它呈现了流动而不定形状态,随着社会演变而伸缩自在,具有相当的灵活性。也就是说,它有民间性的“私”的特性,也有官民联动的功能,有时溢出体制,有时与体制保持着联系,闽商成为澳门社会最有活力的社会群体之一。 值得注意的是,沟口雄三把这种“民间性空间”称为“营造”行为。商业和资本的本性总是以逐利为第一要求,因此闽商就希望制度缝隙中获得利益最大化。于是,制度缝隙成为激发私欲的动力。也就是说,依照沟口的看法,无论呈现民间立场,还是官民联动,澳门闽商利益的出发点在于“私”,他们学会利用各个制度缝隙发展自我,打造属于自己的天地。在此态势之下,不能排除闽商利用揽头、通事、买办、胥吏等以各种方式扩大制度缝隙,捞取更多的好处。比如明清时期,闽商与澳葡之间的经济往来极为多样,有行商代理的大宗贸易,也有葡闽小私商之间的生意往来;既有符合中外经济管理的正当贸易,也有大量违禁行为和走私贸易。而违禁走私虽然有利于闽商的财富积累,却降低了地方势力的收益,在利害相关的格局之下,澳门闽商就难免与葡澳群体、广东官府以及珠江三角洲的士大夫产生摩擦,形成民间空间与社会制度的对抗格局。于是,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翻开广东地区的古代地方志、名人文集以及未刊书札,何以“闽奸”、“闽棍”比比皆是了!这是闽商在营造“民间性空间”后被“污名化”必然结果。 “民间性空间”虽属于非正式制度的范畴,但是最具生命力。即便存在着被污名的风险,但仍一直是闽商交往的基本场域。二战后,在反殖民主义的浪潮中,东南亚的不少国家敌视新中国,敌视华侨群体,掀起了残酷的排华运动。在这一背景下,正是依靠澳门的“民间性空间”的存在,东南亚的闽商迁移到澳门,成为战后至 20世纪 80 年代初闽人移澳的主体。 2.海洋性离散流动中的传承与创新。前文已指出,澳门为海洋离散群体的混居地。一般而言,异质文化交流存在接近、碰撞、冲突、排斥、磨合、吸纳和融合的复杂过程,其结局也各有差异,有些群体也可能就此淹没在其他文化之中而销声匿迹。20 世纪 70年代,在香港任教的新儒家代表人物唐君毅曾撰写了《说中华民族之花果飘零》,指出中华文化随着中华民族的迁徙、漂泊散居世界各地,有如花果随风飘零,有湮没于尘土的危机: 如一直下去,到四、五十年之后,至少将使我们之所谓华侨社会,全部解体,中国侨民之一名,亦将不复存在。此风势之存在于当今,则表示整个中国社会政治、中国文化与中国人之人心,己失去一凝摄自固的力量,如一园中大树之崩倒,而花果飘零,遂随风吹散……此不能不说是华夏子孙之大悲剧。 当然,在澳门的闽商不能完全等同于在东南亚或欧美等国的华侨华人,但他们一直生活在殖民统治之下,也存在一定的文化隔离。但是从闽商群体在澳门文化特征来看,赖自身传承的文化而强化社群认同。如一澳门妈祖阁为核心妈祖信仰很早得以发展,并不断改造与延伸,不仅成为凝聚闽商的重要载体,而且在闽籍民间性社团的维系之下,成为澳门民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内容和中华文化的标志。随着福建人移民澳门人数的迅速增加,妈祖文化已然成为闽籍移民聚居社区文化的象征,而妈祖的角色和功能也随之被进一步扩充。关于澳门福建人的妈祖信仰的社会功能,钱江教授说: 妈祖的信仰与崇拜在某些以福建商人为主的海外华商侨居区或移民社会中扮演了相当重要的角色。以澳门而言,从明朝到民国时期,推动澳门地区妈祖信仰文化的主体始终是来自福建的商民,尤其是来自闽南漳、泉二郡的商人。福建商人不仅以妈阁庙作为他们与家乡神祇进行联系的精神纽带,在庙内商议本方言集团内部的事务和商务,而且还利用妈阁庙来启蒙、教导自己的后代,从而将新的教育功能赋予妈阁庙。……而在海外闽商侨居社区内的天后宫或妈祖祭祀,较之福建家乡的同类祭祀活动具有更多的内涵和功能,它往往被闽商赋予联络乡谊、増进感情、互通声气、调解争端、兴办慈善公益教育、共谋同乡福祉等功能。无庸置疑,通过侨居社区内的共同的宗教祭祀活动可以增强社区成员的团结,而周期性的庆典则常常被福建商人视为是商人集体价值的具体体现。” 闽商固守和发扬原乡文化,并不代表排除其他非中华的文化类型。澳门闽商对外来文化也极为宽容。明清之际,相当一部分成为最早的天主教徒。尤其重要的是,即便教信仰、生活习俗存在极大差异,闽商也不歧视排斥加入葡籍的华人和入教华人,他们尊重葡萄牙人、英国人、黑人等带来的文化习俗,也与他们共同享受。因为此,澳门闽商利用澳门的桥梁功能,将与不同人群往来获得的文化带回福建,并带回的新元素重构福建文化。比如西方先进技术的钟表、火器通过澳门而被闽人学习,不少闽人成为著名的制造工匠。再如不少传教士进入内地传教需要语言基础,在澳门编纂词典。闽人在此居多,有的成为传教士的中国话老师,于是传教士编撰以闽南为标准的词典,成为了语言文化交流的里程碑。在澳门闽商的带动之下,福建和澳门之间的频繁的文化与人员流动, 澳门的中西桥梁功能推向了一个高峰。 3.“在地化”进程的“灵根自植”。在历史的长河中,闽商虽然呈现了以流动性为主的族群特性,但具体到一个家庭、一个家族,也不是永远处于漂泊状态之中。随着时间推移,进入澳门的闽商逐渐从流动性人口转变为定居性人群。他们在澳门繁衍家室,成长为家族,而后形成聚落,进而建造街区,最终实现了“以他乡为故乡”的根本转化。一般而言,学界将这一过程称之为“在地化”或者“本土化”。唐君毅先生论及中华民族飘零之余,也提出了“灵根自植”的观点。所谓“灵根自植”,就是中国民众所到之处,必然会逐渐植根落户,发展出新天地。 澳门闻商定居澳门时间不一,历史情境不同。他们各自依托的社会资源有差异,参与到澳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的深浅也有不同,其地化化的历程也各有特点。澳门的聚落发展过程中,望厦、龙田一带居民以来自闽地居多。闻人以乡村为基点谋生,建立社坛,发家后购置土地,建设宗祠。不少家族因科举起家或经商致富,成为地方政府或者澳葡政府倚重的地方精英。比如嘉道时期,澳门闽人及其子弟一些通过科举获得功名,有些循例捐得生员或官衔。于是产生澳门地区在王朝体制中第一批绅商阶层,其中望厦赵家是这些绅商家族中影响时间较长,范围较广的群体,无论在教育方面、政治方面、社会参与方面及本地的治安保卫、消防等社会福利方面都作了很多贡献。 与此同时,一些闽商在澳门与葡萄牙一直保持良好的互动关系而获得商业活动的特许权得以发家致富,如林氏、沈氏、王氏等借经营洋货贸易起家,顺应时代变迁而落地生根。如王禄父子的商业活动就是典型例子,他们适应澳门经济变化,着力于地产业等新兴行业而家财万贯。王棣不仅介入港澳经济活动,而且随着香山买办在中国近代经济中作用越来越大,王棣也加入了这一行列之中。光绪末年,他与徐润、郑观应等香山买办建立联系,成为了轮船招商局的股东。随着经济力量增强,闽商不以在商言商为满足,他们通过新的途径以提高社会地位。王禄父子参与了澳门诸多现代公共事务,比如积极倡议、捐建现代慈善事业和新兴华人社团组织,比如镜湖医院、同善堂等。这些迹象表明具有闽籍身份的商人的身份认同就逐渐增加了其他元素,尤其鸦片战争之后,出现了新的国际政治格局,闽商也越来越多地与粤籍商人结为一体,以澳门华人精英自居,扮演澳门华人自治的重要角色。20 世纪以来,澳门闽商更为深刻地参与到澳门当地社会的构建当中。他们积极推动,为澳门顺利回归奔走呼应;参与澳门地方选举,以自身实践在社团内部及基层社会推行民主政治,体现了“爱国爱澳”的群体意愿。 值得注意的是,本土化或在地化并没有割裂闽商对故土的深厚感情,祖籍地始终是澳门闽商魂紫梦牵的核心地带。正因为如此,20 世纪 80 年代以来,随着澳门闽商经济实力增长,澳门经济与福建经济在区域经济结构中的互补性日益彰显。与此同时,他们还利用澳门在两岸关系中的特殊地位,承担起沟通海峡两岸往来的任务,为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的实现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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