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下“橄榄绿” 穿上“火焰蓝” 厦门消防救援支队昨日举行迎旗、授衔和换装仪式 厦门消防救援支队昨日举行迎旗、授衔和换装仪式。通讯员 曾德猛 摄 海西晨报讯 (记者 白斌斌 通讯员 陈荣亮 曾德猛) 脱下了“橄榄绿”,这群“最美逆行者”昨天穿上了崭新的“火焰蓝”。28日上午,厦门消防救援支队隆重举行迎旗、授衔和换装仪式。 厦门市副市长卢炳椿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全体消防救援指战员表示祝贺,对厦门消防救援队伍长期以来忠诚履行职责使命,全力维护公共消防安全,攻坚急难险重任务,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做出巨大贡献给予充分肯定。 记者在现场看到,200余名身着新式制服和抢险救援服的消防救援人员整齐列队,以昂扬饱满的精神状态等候仪式到来。 10时30分,仪式正式开始。雄壮的《义勇军进行曲》响起,全场高唱国歌。随后,3名仪仗队员正步行进,护卫着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在仪式现场持旗肃立,红蓝两色组成的中国消防救援队队旗鲜艳亮丽,猎猎飘扬,全场消防救援人员向队旗庄严敬礼。 仪式上,厦门消防救援支队政治处主任刘毅宣读了应急管理部、福建省消防救援总队授予厦门支队机关消防救援指战员、大队和中队级单位主官的授衔命令。 随后是庄严的宣誓环节。厦门消防救援支队党委书记、政治委员张昌顺带领参加仪式的全体消防救援指战员庄严宣誓:“我志愿加入国家消防救援队伍,对党忠诚,纪律严明、赴汤蹈火,竭诚为民……” 消防救援衔 消防救援衔是我国继军衔、警衔、关衔、外交衔之后设立的一种新衔级,旨在区分消防救援人员等级、表明消防救援人员身份,是国家给予消防救援人员的荣誉。消防救援衔按照管理指挥干部、专业技术干部和消防员分别设置。今年10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救援衔条例》,《条例》于今年10月27日起施行。按照《条例》规定,全市消防救援队伍指战员分别被授予消防指挥长、消防指挥员和消防员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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