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7月27日电(王雄)26日,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泉州市两级法院依法严厉打击拒不执行判决、裁定违法犯罪行为的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打击拒不执行犯罪十大典型案例。 据统计,2017年以来,泉州市法院共受理拒执犯罪案件68件76人,已判处刑罚56件60人。其中,受理公诉案件54件58人,已判处刑罚50件54人;受理自诉案件14件18人,已判处刑罚6件6人。 此次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的10起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均是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的拒执罪典型行为方式:有的属于隐匿、转移财产,规避执行;有的属于非法处置法院已经查封的财产,致使生效判决无法执行;有的拒绝报告财产情况,被采取拘留措施后仍拒不执行。从量刑结果看,有的被告人因在判决宣告前积极缴纳执行案款,确有悔罪表现而被判处轻型或适用缓刑,有的被告人则因始终抗拒执行、不思悔改而被判处实刑,彰显了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罪的坚定态度和决心。 “要充分认识刑罚功能的重要性,坚定不移地支持两级法院依法惩治拒执犯罪,确保刑罚措施不缺位、不松懈。”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陈明表示,今后要定期公布典型案例,通过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打击拒执罪的成果,在全社会营造强大舆论氛围,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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