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简介地处福州经济开发区快安延伸区儒江村,前身为福州市公安局强劳队,始建于1958年,1983年归口司法行政系统并改为福州劳教所儒江大队,1992年10月组建福建省强制戒毒劳教所,1993年加挂福建省儒江劳教所牌子,2011年更名为福建省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14年4月更名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该主要承担福州、莆田等设区市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转送的男性强制隔离戒毒人员以及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艾滋病感染者的收治任务,现有强制隔离戒毒人员812人,“艾感”人员1人。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为正处级建制,党委班子成员4人,内设8个科室,1个医院,1个戒毒康复中心,6个大队,20个中队,1个所属企业(福州全盛电子有限责任公司),核定干部编制220人,现有在职人员259人,其中民警217人,内看守25人,合同制工人17人,全所民警平均年龄42.64岁,大专以上学历的占总数94.5%(20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的占总数83.4%(181人),法律、教育学、心理学、监所管理等核心专业民警达到168人,占民警总数的79%;三级以上心理咨询师66人,其中二级心理咨询师11人,其中专职3人,兼职9人。 近年来,在省司法厅、戒毒局党委的正确领导下,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紧紧围绕上级部署和场所实际,以基层基础建设年、教育质量年、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等为载体,以“安全、规范、创新、质量”为切入点,积极履行戒毒工作职能,特别是在开展循证心理矫治、实施“一队一亮点”工作、推行“1236”警务督察工作模式等方面作了深入的探索,取得了明显的成效。2013年,该所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劳教(戒毒)场所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通报表扬单位;2014年被司法部评为全国监狱戒毒系统教育质量年活动通报表扬单位,被福建省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评为2009-2013年全省依法治省先进集体。2013年以来,该所共有5个集体、40多人次被受到厅级以上机关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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