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李晓平)昨日,记者从市经信局获悉,2017年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支持资金开始申报,获得2015、2016年厦门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机构和获得第一至第四批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的机构都可申报。 资金支持方式分为两类:一是改善平台能力建设项目,对公共服务平台进行更新改造、购置服务设备和设施的项目,按照不超过2016年度项目投资额的30%予以补助,补贴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新征用土地费用不得纳入项目申报范围;二是平台业务补助项目,公共服务平台为民营、中小微企业提供相关服务,综合考虑实际服务企业数量、收费标准、客户总体满意度等因素,按照不超过2016年度实际服务成本的40%予以补助,补助额度最高不超过500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