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4月22日电(刘丰)日前,福建省发改委发布《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制定机动车牌证工本费和机动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函》,其中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收费标准下调60元/人次。新标准2020年6月1日开始执行,有效期3年。 根据新制定的收费标准,福建省汽车驾驶许可考试费由500元/人次降低为440元/人次(其中:科目一40元、科目二26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11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30元),预计年可减轻社会经济负担4200万元。摩托车驾驶许可考试费仍为150元/人次(其中:科目一30元、科目二60元、道路驾驶技能考试30元、安全文明驾驶常识30元)。机动车牌证工本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需要注意的是,2020年5月31日之前已报名参加汽车驾驶许可考试的考生,其考试费仍按照现有收费标准执行。 考生每次预约考试有两次机会,第一次预约考试不合格需要补考的不收费,第二次预约考试按表列的收费标准的50%收取补考费,第三次及以上预约考试的,按表列收费标准的30%收取补考费。 小型汽车科目二考试,考生在考试中途被判定不合格的,应允许其按考试项目顺序继续试考完剩余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