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成果 2018年我省GDP总量修订为38687.77亿元 东南网1月20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侃) 记者从19日召开的省政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根据国家统计局四经普后对各省2018年GDP初步核算数的修订结果,2018年我省GDP总量为38687.77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了2883.73亿元。对此,省统计局有关负责人在进行解读时表示,利用普查数据对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是国际惯例。我省修订后的2018年GDP比初步核算数有所增加,主要是因为普查年度GDP核算基础资料来源与非普查年度不同,同时也体现出我省各项普查工作扎实有力,对家底摸得更全面、更翔实。 据介绍,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开展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经过两年努力,高质量地完成了普查各项任务,普查数据充分反映全省营商环境优化、推动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效。 会上还公布我省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主要成果。 从单位情况看,2018年末,全省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70.28万个,比2013年末增加32.81万个,增长87.5%。 从从业人员情况看,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1726.00万人,比2013年末增长24.9%,增幅比全国高17.3个百分点,占全国的比重为4.5%。 从资产情况看,2018年末,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3.47万亿元。 从营业收入情况看,2018年,全省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收入12.50万亿元,占全国的比重为4.2%。 从新经济和经济增长动能转换情况看,2018年,全省“三新”(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经济增加值占GDP的比重为18.8%。2018年末,全省共有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法人单位3.25万个,从业人员39.65万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415.7%和164.2%,增幅分别高出全国99.5和79.7个百分点;规模以上高技术制造业企业法人单位1005个,比2013年末增长38.6%,增幅高出全国13.8个百分点。2018年,全省经营性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全年实现营业收入5939.89亿元,比2013年增长95.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