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侨报》报道,近期,纽约一名华裔女子持续收到一名男性友人发来含有威胁内容的邮件、短信及电话,希望寻求法律途径维权。律师建议,若遇类似情况,当事人可入禀法庭申请永久禁止令和保护令,保护自己的名誉权和人身安全。 纽约年轻华裔女子王艳(化名)此前经由友人认识华裔高先生(化名),不时与朋友们一起聚会吃饭。已经结婚的王艳表示,高先生在2016年向她表白时,自己并未接受,随后两人以兄妹相称,原本相安无事。直至2018年10月从纽约搬去外州,高先生突然开始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渠道发来“同归于尽”“命一条,要不要一起死”等威胁性语言,令她苦不堪言。 王艳表示,他还把自己的电话放在色情网站上,在一些华人资讯网站上也不断出现一些关于自己的不实消息,有的文章点击率高达2万以上,甚至被老公和亲戚看到,她怀疑也是高先生所为。 律师吴圣洋表示,若当事人认为自己被在网上被发布不实消息,侵犯名誉甚至遭受人身威胁,可入禀地方法院,口头陈述并把短信和邮件等文字、朋友证词作为证据,申请永久禁止令和保护令。 永久禁止令是由法庭针对一项案件作出的裁决,以王艳的情况为例,她可以通过向发布相关内容的网站或其他平台的运营方出示永久禁止令,要求撤下文章。但需要注意的是,由于永久禁止令是美国地方法院作出的裁决,一般情况下只对服务器或所属公司注册在美国境内的网站或其他平台有效,跨国维权的难度较高。 就人身保护而言,吴圣洋表示,当事人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保护令,限制某人威胁伤害他人的行为。保护令一般视具体案件的情况,限制保护令的主体向申请人联系和接触的方式,例如不允许打电话、发邮件,或出现在申请人的住家或工作场所范围内等,如果其违反上述规定,申请人可报警,警方可依循该令实施逮捕。(尹英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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