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中文网报道,由中国湖南长沙来美夏令营的15岁高中生梁博伦(Bolun Liang,音译),本月初在维州Roanoke寄宿家庭的游泳池因为玩憋气游戏溺毙,警方确认梁博伦为意外溺水身亡,同时提醒家长应加强子女的泳池安全防护。 据罗阿诺克县郡公共信息处负责人Amy Whittaker的透露,梁博伦于本月5日在寄宿家庭泳池游泳时,因为与另一名夏令营成员玩憋气游戏时溺水身亡。从法医到警方现场勘查,所有目击证人的证词,都显示了这次应该是一场意外。 现读高二的梁博伦生前参加的夏令营为期一周,由国内高中与北京新航道组织,由罗阿诺克县当地教育机构“Global Placement Strategies”及当地私立学校北跨学校(North Cross School)负责接待。此次意外发生在夏令营开始前的周末。 出了这样的溺水死亡事件谁来负责呢? 15岁的生命就此离去,悲剧对于任何一方来说都是沉重的打击,白发人送黑发人的伤痛更是无法愈合,目前梁博伦的父母已经来到美国处理后事。 寄宿家庭的男主人表示,当时感到了事情有些不对劲,因为男孩松开鼻子在水里已经太久了,他到泳池里把男孩捞起,男孩已经失去了意识。虽然他马上做了心肺复苏术,但救护人员到达时,梁博伦已没了脉搏,之后他被送往Carilion Roanoke Memorial医院,抢救无效身亡。在采访中,寄宿家庭拒绝了记者的采访。 夏令营的组织者Global Placement Strategies负责人也未回复记者致电,但她此前曾表示夏令营从未发生类似事件,游泳非夏令营常规活动,以后或将禁止。 当地私立学校北跨学校对于惨剧也表示痛心,为其它夏令营学生提供了心理辅导。校长普罗克特(Christian Proctor)说:“事发那天我们面临的最大问题,就是如何照顾刚失去好朋友(指梁博伦)的其他24名营员。”但是校方同时表示他们与组织机构只是合作关系,负责校园夏令营活动,包括即兴喜剧表演课,烹饪课,运动等,学生的游行不在他们的管辖范围内。从学校网页可以看到,该校的暑期夏令营从三岁到九年级都有涉及,种类繁多。 在各方的描述中,我们似乎看到每一方都是造成这场悲剧的因素之一,但是谁应该负责却很难定论。根据警方和尸检报告来看,任何一方不必须为此承担刑事责任。但是有一些疑点几方在申明中都未给出细则,比如发现学生溺水的时候,寄宿家庭是否有人一直在游泳池边?校方,寄宿家庭与学生之间的免责条约到底都包括哪些?是否有游泳安全自负?组织夏令营和筹办夏令营的双方是否在职能上有过风险分担?所以在民事责任上,目前各方还都在等待调查,过错方也将受到法律追究。 记者采访了新航道学校的程绍铭律师,他也给出了一些游学建议,游学前必须买好中美两国意外保险;同时要了解当地的法律,合作的游学机构是否有资质,质量如何保证,是否有应急机制等;家长应该了解夏令营的师生比例,这在美国法律中非常重要;同时做好防范措施,包括露营,防寒衣服,蚊虫叮咬药品,参加海边游泳要有救生员;夏令营和寄宿家庭的责任分配要明确彼此职责;寄宿家庭是否有房屋意外保险,泳池有没防护措施;未成年的孩子一定要有监护人,在带队老师这里的话,老师负全责,如果转给寄宿家庭,该家庭要有相应资质并通过审核。 发生这样的事情,各方责任如何界定,还需要更多的细节,目前相关机构有义务参与到这件事的后续处理,包括还原事实和协助保险赔偿。 水下憋气危险 美国部分地区法律明文禁止 在这里我们要特别提醒来美的学生和游客,泳池憋气是一种很危险的运动,在美国很多地区都是被法律禁止的运动。2015年纽约市府规定不得在公共泳池水下憋气,因为在浅水域,人容易缺氧窒息而死。浅水窒息同样引起了美国疾病管制暨预防中心(CDC)的关注。 如果你仔细观察身边公共泳池会发现,虽然不是每个州都有法律明文规定,但是很多机构都明文规定不可以在公共场合进行水下憋气。 2015年,佛州萨拉索塔(Sarasota)的一名年仅21岁的男子拉姆斯登(Tate Ramsden)在进行潜水训练时溺水身亡。尽管他当时是达特茅斯大学(Dartmouth)游泳队的优秀成员,但依旧没有能保住生命。2011年,一名家住亚特兰大的青年Milner在自家后院的游泳池练习水下憋气时,溺水死亡。纽约史坦顿岛一名海员进行水下憋气竟然溺亡在一米深得泳池之内。水性的好坏都不能改变水下憋气本身的危险性,许多潜水者误以为藉由过度换气可以延长潜水时间,但在这种情况下,潜水者会由于大脑严重缺氧而导致其在没有任何身体警示的情况下发生昏厥,同时,由于体内二氧化碳极度缺乏,使溺水者无力到水面换气,进而丧失活动能力。除了纽约市,加州Santa Barbara都有法律规定不能进行水下憋气。(张柳 崔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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