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侨报讯 福建省将组织实施“十大行动”,大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近日,福建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福建省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从2017年起,每年整理一批文物典籍、提升一批文化遗产、建设一批教育基地、创作一批文化精品、办好一批主题活动、打造一批传播平台、推出一批研究成果。经过3至5年努力,推动优秀传统文化研究阐发、教育普及、保护传承、创新发展、传播交流体系初步形成,文化品牌战略成效日益显现,“化民成俗”取得积极进展。 到2025年,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体系基本建立,具有福建特色、福建风格的文化产品更加丰富、文化品牌更加响亮,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显著增强,文化软实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 根据《实施方案》,福建将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想理念、传统美德、人文精神为主要内容,结合福建实际,精心组织实施中华民族精神传承发展行动、朱子文化传承发展行动、传统戏曲传承发展行动、民间民俗文化传承发展行动、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街名村保护建设行动、对台对外文化交流行动、历史文化遗存保护和研究阐释行动等“十大行动”,推动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作在省内有实效、系统有亮点、全国有影响。(傅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