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将维权关口前移 据全国妇联2015年公布的数据统计,全国2.7亿个家庭中,有30%的已婚妇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会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殴打;家暴致死,占妇女他杀原因的40%以上;我国每年有15.7万妇女自杀,其中60%妇女自杀是因为家庭暴力。 “以往我们接触的家暴案件中比较常见的是取证难问题。在医院设立家暴报警点,可以将维权关口前移。”福州市晋安区妇联相关负责人卢小英告诉记者,在医院设立报警点后,当医护人员发现患者疑似遭受家暴,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可以及时取证、报警,遏制进一步家暴行为的发生。 卢小英告诉记者,家庭暴力发生的原因有多方面。其中一个重要因素是,受陈旧观念影响,许多人认为男性占据家庭主导权,女性是依附于男性存在的。卢小英说,在遇到家庭婚姻问题时,双方都要学会彼此沟通,不要激化矛盾,更不要通过肢体冲突解决问题。而女性在遭遇家暴后,也不要认为“家丑不可外扬”,而是应该第一时间选择用法律手段进行维权,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律师:遭遇家暴可申请保护令 “尽管有了专门的反家暴法,但不少女性在家暴面前还是选择默默忍受。”福建景行律师事务所江一泓律师告诉记者,在自己接触的家暴案件中,多数女性选择忍受的主要原因包括经济不独立、担心遭遇威胁报复等。 江律师表示,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有关单位应当给予帮助、处理。当事人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而因家庭暴力导致的离婚纠纷,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依法照顾无过错方,对受害人予以照顾。特别是出现受害人因遭受家庭暴力需要治疗、由于家庭暴力而失去工作或影响正常工作等情况,法院会考虑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财产分割份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