奥巴马借安理会推动跨国反恐立法 美盟友有压力
在许多国家,只是前往叙利亚或伊拉克加入极端主义组织都不算犯罪,不过一些特定罪行——比如谋杀——也被国内法所禁止;此外,国际法则禁止对他人进行折磨,并要求相关国家对涉嫌实施暴行的本国公民进行审判。 “这项决议很大程度上有赖于各国本着文本的精神来执行这些规定,因为这里没有太多指导原则,也没有什么强制措施,”联合国基地组织和塔利班(Taliban)监察组的前协调员理查德·巴瑞特(Richard Barrett)说。“不仅实施起来很困难,监督执行情况也会很困难。” 这个决议给美国在该地区最重要的一些盟友带来了压力。根据要求,土耳其要对它与叙利亚及伊拉克将近800英里(约合1300公里)的边境进行监察。一直有武装人员可以自由地通过这条边境线,加入与叙利亚和伊拉克政府对抗的各种反叛组织,其中就包括“伊拉克与叙利亚伊斯兰国”(Islamic State of Iraq and Syria),即所谓的ISIL或ISIS。 沙特阿拉伯和卡塔尔等其他盟友则备受关注,因为这些国家允许宗教人士和其他人支持极端组织,并为它们筹措资金。因为国际社会把注意力完全放在ISIS上,而忽视了该地区的一个对手——以巴沙尔·阿萨德(Bashar al-Assad)为首的叙利亚政府,所以地区内一些国家也提出了担忧。他们说,阿萨德政府对恐怖组织的发展起了推动作用。上周,一个西方盟友告诉美国外交官,对他们而言,向参加筹款活动的公民实施制裁极为困难。 但是一名欧洲高官说,有了这项决议,“行动就有了法律依据”。因为国家规定,这位官员要求匿名。“它还将迫使各国更新自己的法律依据,以惩罚违规者。” 决议草案回避了何为恐怖组织这个颇有争议的话题,而把决定权交给了各个国家。美国认为哈马斯(Hamas)是恐怖组织,其他许多国家则不这么认为。安理会已经认定基地组织是个应该禁止的恐怖组织,安理会2001年的一项重要决议禁止为基地组织筹集资金,以及为它和它的附属组织提供援助。这项新决议提到了ISIS的例子,但其作用范围并不限于这个组织。 新举措要求成员国“对招募、组织、输送人员,前往居住国或国籍国之外的国家,图谋实施、筹划、准备、参与恐怖行动,提供和接受恐怖主义训练的行为,加以阻止和压制;并对向这些人员提供武器的行为,以及向这些人员的出行和活动提供资金的行为加以阻止和压制”。这项决议还希望保证国内法能对他们进行“控告”和“惩罚”。 它还呼吁各国加紧努力,避免激进化,并采取措施“为返回的外国武装人员提供康复和重新融入社会”的帮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