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新闻网1月30日讯(福州日报记者 李白蕾)记者昨日从市人大常委会获悉,按照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市人大常委会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科学确定了2019年立法项目。其中,今年安排审议8项,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21项。公众关注的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和户外广告管理办法有望在今年出台。 今年安排审议的项目包括3项滚动项目、4项立法调研转为审议的项目和1项五年立法规划中进入审议的项目。滚动项目中,城市内河管理办法已经市十五届人大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待省人大批准后颁布实施;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和户外广告管理办法已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二审,今年将进行三审。立法调研项目转为审议的项目中,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社会信用条例为新立法项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法、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为拟废止项目。文明行为促进条例是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项目,也是今年代表提出的议案,列为今年安排审议的项目。 调研论证、条件成熟时安排审议的项目主要涵盖城市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内容。其中,重点调研论证项目7项,均为制定项目,主要选取体现地方特色、与老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具体包括: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停车场管理条例、非机动车(电动车)管理办法、城市建筑立面管理办法、软木画技艺保护规定、古寨堡保护条例、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再利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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