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月24日讯 (记者林书修)日前,经中共泉州市委批准,泉州市纪委监委对泉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药品总监、党组成员、调研员蔡锦忠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蔡锦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公车私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购物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涉嫌受贿犯罪。 蔡锦忠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其违纪违法情节严重,应予以严肃查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泉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泉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蔡锦忠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钱款随案移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