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日报 记者 许晓婷 黄璜 通讯员 娇轩)骑无牌电动自行车闯入机动车道,还违法载人,发生车祸后,电动车后座的人被卷入车底,经抢救无效死亡。电动车违法行为危害巨大,成为2018年我市交警部门重点整治的内容之一。昨日,市交警支队公布了查处数据,这起去年5月发生在云顶北路的案例,以电动自行车驾驶员郑某承担交通事故次要责任告终,极具警示意义。 据了解,2018年,市交警支队共查处电动车违法行为逾19万起,其中,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无牌上路、违反规定载人位列违法行为前三,分别为100107起、50300起、21603起。闯禁行区、逆向行驶、闯红灯等其他违法行为紧跟其后,分别为14464起、2824起、2697起。 今年,我市将持续加强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整治,重点区域、重点路段包括:湖滨中路仙岳路口至湖滨南路口段、湖滨南路白鹭洲路口至第一码头路口段、嘉禾路莲坂转盘路口至吕岭路口段、莲前西路云顶南路口至前埔东路口段、民族路寿山路口至演武路口段、湖滨北路湖滨中路口至湖滨西路口段、厦禾路文灶路口至莲坂转盘路口段、南山路仙岳隧道口至华荣路段、台湾街国联建材路段、嘉禾路湖里大道路段、金尚路枋湖南路段、仙岳路云顶中路口段(往市行政服务中心段)等。 交警部门表示,接下来的整治行动中,执法人员还将采取定点查处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实现查处监管的全覆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