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外媒报道,德国各联邦州计划削减已经在另一个欧洲国家登记的寻求庇护者的福利。可能约三分之一的寻求庇护者将因此受到影响。 按照德国各州的计划,已经在另一个欧洲国家申请庇护者在德国获得的福利将减少。根据《星期日世界报》报道,16个联邦州的州长呼吁联邦政府采取法律措施,为《庇护申请福利法》增添新条例,以便进一步“缩减根据都柏林协定进行了登记的寻求庇护者的难民福利”。该决定已经在12月份的州长会议结束后提交联邦政府。 根据《都柏林协定》的规定,寻求庇护的难民必须在进入的第一个欧盟国家进行难民登记。据《星期日世界报》报道,各联邦州州长所要求的缩减福利将波及超过三分之一的前来德国的寻求庇护者。目前尚不清楚的是,这是否也适用于已经提出庇护申请的难民。 据悉,寻求庇护者通常在头几个月只获得所谓的基本生活费,大约比社会救济金少三分之一。其中近10%是以实物或消费购物券的形式。难民的庇护申请得到承认,此外在入境最迟15个月之后,难民便可以享有社会救济待遇。例如单身难民每月可领取416欧元的社会救济金。 报道称,“双重寻求庇护者”在德国逗留的时间越长,将其遣返有关欧盟国家的可能性就越小。按照“都柏林公约”的规定,“双重寻求庇护者”在德国逗留6个月之后,审理程序将全部由德国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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