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11月5日福清站讯(记者 王正夏)为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强化税收征管,确保国家税收及时足额入库,日前,国家税务总局福州市税务局发布2018年第三季度欠税公告,依法公示了109个欠税在200万元以上的企业纳税人(企业或单位类)。其中,福清20个纳税人累计欠税155888560.6元。 公告显示,福清泳贸塑胶有限公司、诚丰家具(中国)有限公司、福清市星融置业有限公司、福清中联置业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累计欠税超千万。其中,福清中联置业有限公司所欠税款高达35281862.86元。 此外,还有福清市太城农场、福清有线电视台、福清市恒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睿鸿光电科技(福建)有限公司、福建宏峰泰海洋生物开发有限公司、福清清荣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五友模具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振云塑业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福建亚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福建天鑫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福建省土木建设实业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福建和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诚丰房地产开发(福清)有限公司、福清万翔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及福州富鸿齐电子有限公司等16个纳税人名称在公示名单上。 对此,福州市税务局提醒,被公告的纳税人必须严格按照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时间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逾期不缴纳的,主管税务机关将依法通知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欠税人存款中扣缴;收缴欠税人发票或者停止向欠税人发售发票;查封、扣押、拍卖或者变卖欠税人的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欠税;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欠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出境;提请法院向欠税人行使代位权、撤消权。 同时,在欠税期间,欠缴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纳税人在处分其不动产或大额资产之前,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不得采取转移或隐匿财产手段,妨碍税务机关追缴欠税。否则,将依法处以所欠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附:福清20个纳税人欠税情况一览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