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从9月11日起,美国民众在申请各项移民福利时,若没有提交完整的证明文件,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U.S. Citizenship and Immigration Services)可直接拒绝,不再提出补件(RFE)或否决意向(NOID)通知。律师表示,受到该新规影响的民众甚广,建议民众在申请时应找专业人士帮忙,否则一旦被拒重来,既花钱又花时间。 根据美国移民局此前公布的政策备忘录,受影响者包括各类非移民签证/身份以及移民申请,例如外籍劳工H-1B申请及延期与转换,商务及旅游签证(B-1/B-2)转换学生身份(F-1/F-2),跨国公司经理签证(L-1),艺术家签证(O-1);还有亲属移民(I-130)、职业移民(EB类)、调整身份(I-485)等。 移民律师翁振信表示,过去民众在提交申请时,若证明文件或提供材料不够齐全或不合要求,移民局必须提出至少一次的补件或否决意向通知;在收到通知后,申请者有30至90天的时间依照移民局的要求补件,且在拒绝申请前,移民局可多次要求申请者补件。 但依新规,美国移民局不需要提出补件或否决意向通知,若认定申请者资料不齐,就可直接拒绝,申请者虽可提出上诉或重新申请,但申请费用却无法退回。 翁振信说,在进行移民申请时必须要填写表格,其中会有“是否在美国或国外有犯罪纪录”的问题,很多人以为自己没有被抓、坐牢,就不算有犯罪纪录,但如果一开始是申请政治庇护、后要申请绿卡的申请者,若该选项填“否”,就很可能会被移民局认定是欺骗。 他表示,2015年该律师事务所就因为这种情形,共收到约500多份由移民局发出的否决意向通知,而如今新规加强移民官的自由量裁权,若无如实填写者很可能就会直接被拒。 要知道自己在美国政府是否有任何犯罪纪录。翁振信说,可向资讯自由法(Freedom of Information Act)提出申请调阅资料,而如果民众过去曾经因为任何事由被要求打指模,在填写移民申请表时就应特别注意。 若民众近期递交申请,担心受到新规影响,翁振信建议可尽速将需补交的材料交给相关部门,并附上当时申请时收据上的案件号码(case number)做为补救,但只能试一试,移民局仍有权不考虑。(颜嘉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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