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9月3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王焕娟 黄天明)近日,武夷山市人民检察院与江西省铅山县人民检察院签订《关于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服务和保障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 据介绍,今年3月,铅山县检察院来到武夷山检察院,学习当地生态检察的经验做法,提出两地加强生态检察区域协作意见。8月初,两地检察机关就建立跨省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达成一致意见,并出台相关协作细则。8月21日,铅山县检察院与武夷山市检察院在铅山县举行了建立跨省(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签字仪式。 自此,两地检察机关树立生态环境检察工作“一盘棋”的观念,为武夷山国家公园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检察保障。两地检察机关将建立生态司法保护工作日常联络和年度工作交流机制,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牵头协商重大问题、重大案件等;建立信息资源共享、办案协作、教育培训合作、案件预防以及检察调研等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