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27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记者从福建省财政厅获悉,因福建省2017-2018年党政机关会议定点场所协议将于12月底到期,近日,福建省财政部署各级财政部门开展2019-2020年会议定点场所政府采购工作。 为贯彻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要求,按照要求,除采用电视电话、网络视频方式以及在本单位或本系统内部会议室、礼堂、宾馆、招待所、培训(会议)中心等举办会议的以外,各级党政机关(包括省直机关)不得在非定点场所举办会议。 据介绍,经各级财政部门采购的会议定点场所,在全省范围内实行资源共享,各级党政机关举办会议共同使用,执行统一的会议定点场所目录和相同的协议价格。 根据《福建省省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一类会议住宿费400元/天/人,二类会议360元/天/人,三类会议300元/天/人,四类会议270元/天/人;伙食费标准一、二类会议150元/天/人,三、四类会130元/天/人。 据悉,党政机关会议实行定点管理,有利于规范会议管理,节约会议费支出,降低运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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