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州市纪委监委获悉,今年初以来,福州市委针对干事创业精气神不振、“文山会海”、扶贫工作检查散滥、民生项目脱离实际和“为官不为”等五个方面突出问题,深入开展综合整治,全市已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13件23人,党纪政务处分12人。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发挥教育和震慑作用,市纪委监委26日决定对四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 闽清县云龙乡党委委员、武装部长毛行炜履职不力致使违章建筑建成问题。2017年4月,闽清县“两违”办执法检查发现云龙乡台埔村村民陈某某违章建房问题。云龙乡国土资源所对陈某某违建问题进行核查,并将相关情况书面报告云龙乡政府。云龙乡分管领导毛行炜推诿扯皮,拒绝接收报告,也未及时采取措施制止违建行为,致使陈某某违章建成楼房。2018年6月,闽清县纪委给予毛行炜党内警告处分。 仓山区城门镇民政办副主任张则国等人履职不力致使低保金被违规领取问题。城门镇湖际村村民严某某于2009年5月开始享受仓山区低保待遇。2014年5月24日,严某某死亡,其家属仍违规领取严某某低保金,至2017年12月共违规领取24070元。城门镇民政办副主任张则国、湖际村党总支副书记江桂发、湖际村委副主任郑钿响、计生统计员梁翠芳未认真履职,未按规定开展入户核查,未及时掌握低保户严某某死亡情况并予以减员,导致低保金被严某某家属长时间违规领取。2018年6月,仓山区城门镇纪委分别给予张则国、江桂发、郑钿响、梁翠芳党内警告处分,并责令镇民政办追回违规发放的低保金。 长乐区潭头镇国土资源所所长林坚消极应付群众信访致使矛盾激化问题。2017年2月至9月,林坚在多次接待潭头镇厚东村村民林某某反映的申请建房事宜过程中,对待群众态度冷漠、生硬,工作方式简单粗暴,未做好耐心细致解释工作,问题久拖不决,导致群众越级上访;在办理上级交办的相关信访事项时,消极应付,推诿扯皮,造成不良影响。2018年4月,长乐区纪委给予林坚党内警告处分。 连江县琯头镇副镇长陈为尧等人因履职不力造成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不到位问题。竹岐村村委会委员郑时淳在负责审核该村2017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发放对象时,未实地查看村民实际种地情况;琯头镇副镇长陈为尧、镇农业服务中心干部林年锦、竹岐村委会主任郑平等三名镇村干部,对补贴发放对象未认真审核把关,导致该村部分实际种粮村民未能领取到应得的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8年5月,连江县纪委监委分别给予林年锦、郑平诫勉谈话处理,给予陈为尧通报批评处理。2018年6月,琯头镇政府给予郑时淳通报批评处理。(记者 段金柱 卞军凯 通讯员 榕纪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