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省粮食部门获悉,我省将于下月上旬开展治理“餐桌污染”专项检查,涉及米、油、面等的生产和销售环节。 此次专项检查的范围包括国有粮油加工企业(含骨干粮食加工企业)生产经营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国有粮食批发企业(含批发市场)、销售企业(含骨干粮店)和军粮供应站(点)批发销售的大米、小麦粉、食用植物油,以及应急大米和应急小包装食用油等。 此次检查采用现场检查和抽查监测的方式。现场检查主要检查企业原料或商品来源情况、企业粮油进货质量安全检测情况、企业建立粮油质量档案情况、粮油产(商)品实物卫生质量情况等。抽查监测主要是对在售粮油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测,除监测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指标外,大米加测镉,小麦粉加测过氧化苯甲酰、真菌毒素,食用植物油加测黄曲霉毒素B1。 各地对抽查监测中发现的问题,要在认真核实的基础上提出整改措施,由主管部门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粮食要按有关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妥善处置,防止流入市场。(谢充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