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看中国•福建 > 正文
福建出台举报扫黑除恶奖励办法 最高奖励10万元
usa.fjsen.com 2018-07-08 08:41:56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夏芳

东南网7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日前,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详细规定举报内容、奖励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和保护举报人等方面,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500元至50000元不等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办法》规定,经查证属实的,福建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线索的作用大小确定奖励金额,原则上不重复奖励。其中,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20000元至50000元;破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20000元;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涉黑涉恶分子的,奖励500元至20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发挥不同作用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同时,《办法》强调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和保护制度。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