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8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何祖谋)日前,省公安厅制定了《关于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举报奖励办法》,详细规定举报内容、奖励范围、举报方式、奖励标准和保护举报人等方面,对提供涉黑涉恶线索的群众进行500元至50000元不等奖励,最高奖励10万元。 《办法》规定,经查证属实的,福建公安机关根据群众提供线索的作用大小确定奖励金额,原则上不重复奖励。其中,查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奖励20000元至50000元;破获恶势力犯罪案件的,奖励2000元至20000元;提供线索抓获在逃涉黑涉恶分子的,奖励500元至20000元;同一举报人在同一案件中发挥不同作用的,最高奖励不超过10万元。同时,《办法》强调对举报人信息的保密和保护制度。公安机关对举报材料严格保密,保障举报人的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公安机关将及时查处,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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