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总表用户转供电的各种价格乱象,省物价局近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电网企业非直抄用户用电价格政策的通知》,市发改委解读说,新政策执行的重点是把电度电价与总表公共线损费用分开收取,并确定了统一的线损费用计价方式。 对非直抄用户而言,因为多了一个总表用户的转供电中间环节,便要多承担转供电中间线损费用。从市发改委掌握的情况来看,对线损费用的分摊,最高可达电度电价的一倍以上。所以,这次价格治理的重点在于改进并统一总表用户收电费的计费结构。总表用户向非直抄用户收电费,必须统一分成两部分收取,第一部分是电度电费,按福建省物价局制定的直抄用户电度电价标准收取;第二部分是总表用户在转供电中的各种线损,按规定的两种费用分摊方法择一执行。总表用户分摊转供电线损,要月结月清。 据市发改委方面介绍,线损收费方法一是由转供电用户与非直抄用户协商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解决;另一选择则是按各分表电量占总表电量的比例分摊。不过,选择分摊方法一必须由总表用户与非直抄用户共同协商一致执行。否则,必须按分摊方法二执行。 市发改委提醒,目前相关价格文件都已在市发改委官网、国网福建电力网站和省物价局网站上公开。(记者 林雯 通讯员 李春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