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美国《世界日报》报道,近日,美国纽约布鲁克林两名华人分别在工作期间受伤,他们收到了保险公司开出的小额支票,由于金额不大,两人担心无法负担在家休养期间的开支。律师表示,两名华人收到的支票是临时工资赔偿,保险公司将会对案件进行调查、收集证据,并于事后补足赔偿。 60岁的华人陈女士在一家工厂工作多年,2018年3月中旬,她在工作时不慎滑倒,当场无法站立。送医后发现脚骨骨折,并被植入钢钉。经过近3个月的休养,陈女士至今仍无法走路。 当地时间6月4日,陈女士到美国亚总会寻求律师协助,她表示,保险公司在事发后的第1个月,开立了一张600美元的工资赔偿,第2个月仅300美元,她担心是否仅能获得少额赔偿。 另一名华人林先生则在一家位于长岛的橱柜公司工作,日前他在站上梯子拿东西时,从高处摔下,送医后同样被诊断为脚部骨折,至今他的脚仍因严重肿胀而无法开刀,需要消肿后才能进行手术。他担心是否能够得到合理的工伤赔偿。 律师宋先生解释,凡是在工作中受伤的情况,均可获得工伤赔偿,金额为医药费和工资损失的2/3,且工资损失的赔偿以实际报税工资为主,平日以现金支付的工资不在此范畴内。 针对陈女士仅获得小额的赔偿金额,宋先生说,在工伤事故发生后,保险公司会先提供临时工资赔偿,以保障伤者的生活,同时保险公司也会着手调查事发经过,取得证据后才会补足工资损失赔偿。 宋先生表示,按照现有的法律规定,如果工伤意外发生在四肢,经医生诊断后确认无法痊愈,保险公司将会根据伤残程度,开出一次性的赔偿。(牟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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