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看中国•福建 > 正文
七种行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 包括在动车上吸烟等
usa.fjsen.com 2018-03-21 10:29:17  李晖 来源:福州晚报 责任编辑:林进

记者昨日获悉,5月1日起,在火车上有吸烟、无票乘车拒不补票等行为的人,将被限制乘坐火车。

近日,国家发改委等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在一定期限内适当限制特定严重失信人乘坐火车,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意见》,明确以下严重影响铁路运行安全和生产安全有关的行为责任人被公安机关处罚或铁路站车单位认定的,将限制其乘坐火车:

1.扰乱铁路站车运输秩序且危及铁路安全、造成严重社会不良影响的;

2.在动车组列车上吸烟或在其他列车的禁烟区域吸烟的;

3.查处的倒卖车票、制贩假票的;

4.冒用优惠(待)身份证件、使用伪造或无效优惠(待)身份证件购票乘车的;

5.持伪造、过期等无效车票或冒用挂失补车票乘车的;

6.无票乘车、越站(席)乘车且拒不补票的;

7.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应予以行政处罚的。

根据《意见》,有上述1、2、3、7款行为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有效期为180天,自公布期满无有效异议之日起计算,180天期满自动移除,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有上述4、5、6款行为的,各铁路运输企业限制其购买车票,其补齐所欠票款后(自补票次日算起),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如补齐第一次所欠票款一年内,三次发生上述4、5、6款行为的,在其补齐所欠票款90天后(含90天),铁路运输企业对其恢复发售车票;不补齐所欠票款,铁路运输企业不对其恢复发售车票。

(福州晚报记者 李晖)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