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看中国•福建 > 正文
厦门: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人均户外活动场地不少于3平米
usa.fjsen.com 2018-03-13 09:23:33  梁静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进

东南网讯(海峡导报记者梁静)昨天,市教育局发布《厦门市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对幼儿园举办者条件、选址要求、园舍基本要求、设施设备要求、办园规模、师资配备标准、保教基本要求、卫生要求、安全管理要求、设置申请、有效期等11个方面提出明确规定。

根据《暂行办法》,社会资本举办的幼儿园规模一般不超过360人。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25人,中班30人,大班35人,混合班30人。

在园舍要求方面,建议3班总建筑面积要在796平方米以上、6班总建筑面积要在2193平方米以上、9班总建筑面积要在3145平方米以上、12班总建筑面积要在4003平方米以上,并在园舍内应设有活动室、寝室、盥洗室、幼儿厕所(男女分开)、保健室、综合活动室、厨房、办公用房等。寄宿制幼儿园还应设有隔离室、浴室和教职工值班室。其中,活动室人均不少于1.5平方米,户外活动场地人均不少于3平方米。每班幼儿厕所面积不低于10平方米。

市教育局说,尽管“十二五”期间厦门共新增公办幼儿园99所,新增3万个学位,但随着城市规模的扩大及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适龄入园儿童迅速增加,幼儿园学位供给不足问题突出,预计近年内厦门就将迎来幼儿入园高峰。为进一步规范和支持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扩大学前教育资源,缓解学位供给不足问题,在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多部门联合出台了《暂行办法》,为社会资本举办幼儿园提供制度保障。《暂行办法》的一个主要创新点是,对改建幼儿园达到消防技术标准,但用地性质为非教育用地的,规划部门无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允许暂不改变房产性质直接依法申办消防相关手续。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