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美国频道> 看中国•福建 > 正文
福建六项措施力推电信领域“放管服”改革
usa.fjsen.com 2018-02-06 09:31:20  李珂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林进

东南网2月6日讯(福建日报APP-新福建记者 李珂 通讯员 吴江波)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福建省通信管理局近日出台六项措施深入推进电信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政府服务,促进增值电信业务健康有序发展。

进一步简化审批流程

重新规范电信业务许可证申请及变更的审批流程,明确各个审批环节的具体时限,将增值业务许可证申请时限由法定的60个工作日,缩减至30个工作日。

许可证变更类的申请取消纸质材料核验要求

为进一步简化电信业务许可证审批流程,切实落实“最多跑一次”的工作要求,各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电子文档申请许可证变更,无须提交纸质材料进行核验。

在各设区市增设交、领证窗口

为了进一步方便企业办理申请和变更手续,便利企业在许可申请、变更通过后交/领证,各申请企业到当地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福州、厦门除外)递交或领取许可证。福州市、厦门市的相关企业仍在原窗口办理交、领证手续。

建立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

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的规定,福建省通信管理局将原“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年检制度”调整为“电信业务经营信息年报和公示制度”。每年1月~3月,各企业通过“电信业务市场综合管理信息系统”,真实准确填报年报信息,并根据相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年报信息(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除外)以及参报企业选择公示的年报信息。

取消网络安全员资格认证前置条件

取得职业资格认证的网络安全员证不再作为前置条件,申请企业只需在获准经营电信业务后,按照谁经营谁负责的原则落实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取消相关技术测评前置条件

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总体要求,不再将企业建设的相关系统必须通过ICP/IP地址/域名信息备案系统测评、接入资源管理系统测评、IDC机房运行安全测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测评列为申请经营互联网数据中心业务、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内容分发业务的前置条件,企业只需书面承诺在相关技术测评通过后才能开展相关业务。各基础电信企业应严格资源管理,不得向未通过测评的企业提供网络接入、通信资源等服务。

相关阅读:
[an error occurred while processing the directive]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福建合立律师事务所 毛行熙、陈武、张英琴 律师 电话:0591-87921115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