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20余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 专家:不建议大范围实施,聘任制比例不应超过0.5%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 王红茹︱北京报道 (本文刊发于《中国经济周刊》2017年第49期) 11月21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公告,为自治区地矿局、乌鲁木齐高新区、昌吉农科园招聘9名聘任制公务员。 仅今年10月份以来,已有四川省德阳市、河南省开封市、山西省等多地发布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告,吸纳社会优秀专业人才。江西省也于近日下发了《关于做好聘任制公务员工作的通知》,正式拉开聘任制公务员的序幕。 “聘任制公务员”再度受到舆论关注。 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至少有21个省份试水聘任制公务员招聘。公务员聘任制是大势所趋吗?哪些岗位实行聘任制?实施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聘任制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 报考了2018年国考的90后刘影(化名),即将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研三毕业,作为还没进入公务员系统的毕业生,她对聘任制公务员的看法或许代表了当下不少年轻人的态度。“机制灵活,相对自由;工作舒心,就留下;不舒心,可以辞职。因为年轻,不惧怕挑战。” 记者梳理各地发布的招聘公告,发现招聘的公务员大多集中在地质工程师、大数据产业、生物医药等专业门槛比较高的行业。 例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布公告为自治区地矿局招聘的地质矿产处主任工程师,要求具有相应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四川省德阳市为德阳高新区管委会招聘的规划建设局高级规划主管,要求具有国家注册规划师或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担任城市规划专业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两年以上,牵头主持编制10个以上、单个总金额200万元以上的规划设计项目案例。 总体看,这些职位设置与9月2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规定(试行)》(下称“《管理规定》”)比较一致。《管理规定》第五条指出,机关聘任公务员,主要面向专业性较强的职位;专业性较强的职位,是指具有低替代性,要求具备经过专门学习才能掌握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的职位。 早在2006年施行的《公务员法》首次提出,机关根据工作需要可对专业性较强的职位和辅助性职位实行聘任制。 2007年,深圳、上海浦东两地率先开展聘任制公务员试点,尤其是深圳,实施聘任制公务员人数最多,达3000多人。 2011年,《聘任制公务员管理试点办法》出台,此后试点范围陆续扩大到北京、江苏、湖北、安徽、山东、江西等地。 随着近日《管理规定》正式施行,相关制度设计逐步完善,意味着“聘任制公务员”在试点10年之后,终于正式对接市场,走向职业化。 业内人士认为,之所以推广实施聘任制公务员,其优点显而易见:在制度设计上更加有利于人才流动和发展,为各类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搭建了通道,也为进一步推动各地聘用制公务员试点工作提供了政策保障。 中国行政体制改革研究会研究部主任胡仙芝对聘任制公务员给予了肯定。她接受《中国经济周刊》记者采访认为,“党的十九大提出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的目标,这对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提出了新的要求:更加注重专业能力和专业精神。通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性强的优秀专业人才补充进公务员队伍,不仅能够满足机关对优秀人才的需求,也有利于激发公务员的工作热情和活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