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华盛顿12月14日电(记者林小春)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14日以3对2的投票,推翻奥巴马政府时期推出的“网络中立”规定。 所谓“网络中立”,是指网络服务提供商必须平等对待不同公司的合法内容,不得向支付更高费用的互联网公司提供更快网速,即所谓“快速通道”服务。 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当天发表声明说,奥巴马政府2015年推出的“网络中立”规定对互联网实施“严厉的、公共事业式的监管”,“减少了网络服务提供商在网络方面的投资,并阻碍了主要为乡村消费者服务的小型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创新行为”。 声明同时表示,宽带上网将重新归类为“信息服务”,而移动宽带上网将重新归类为“私人移动服务”,不再被当作公共事业。 对“网络中立”规定,美国国内存在巨大争议。一些网络服务提供商声称如果不能收费提供“快速通道”,它们就难以持续投资提高网速。过去两年,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和韦里孙通信公司等一直要求推翻“网络中立”规定。 特朗普政府上台后,联邦通信委员会5名投票委员中3人是共和党人,两人是民主党人,所以联邦通信委员会主席阿吉特·帕伊提出的所谓“恢复互联网自由令”当天毫无意外获得通过。 代表美国网络服务提供商利益的“美国电信协会”发表声明说,宽带提供商重燃信心,将进行必要投资,加强美国网络建设,尤其在乡村地区缩小数字鸿沟。 代表美国互联网企业的“互联网协会”则发表声明予以反对,并将提起诉讼。该协会认为,“宽带服务市场几乎没有竞争,超过一半的美国人对提供商没有选择权,所以消费者的在线体验将被迫接受网络服务提供商的干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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